泉州民办初中招生照顾对象
初中属于义务教育的一部分,通常由小学六年级合格毕业后升入(部分地区六年级为初中预备班,五四制除外)。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泉州民办初中招生照顾对象,希望能帮到大家。
①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因公牺牲和病故军人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等对象;
②民办学校举办者直系亲属(须提供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
③经民办学校董事会研究确认的本校教职工子女(应提供与学校签订用人劳动合同并在当地缴纳社保满一年及以上证明材料)。
上述照顾对象第①类应于6月26日前,将填写的《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及佐证材料,交由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汇总审核;
上述照顾对象第②③类由民办学校于6月26日前汇总确认后,将《2020年泉州市民办初中学校教育照顾对象登记表》及佐证材料报送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审核;
学校教育主管行政部门将审核后的照顾对象名单及其登记表,于7月3日前送市教育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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