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生命科技特别是人类辅助生殖技术和生物基因科技的发展及应用,衍生出相关的伦理、法律、社会问题,一方面涉及个人自主权利,另一方面影响着家庭结构及社会伦理关系。同时,以自由个人主义为核心的西方生命伦理学难以有效地应对生命科学技术在家庭和社会层面引发的种种伦理困惑。本文将围绕生命科学技术,主要包括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生物基因技术等对家庭和社群带来的冲击,以及原则主义伦理体系存在的问题等方面进行论述,试图从生命伦理学的视角展示生命科学技术对家庭与社群带来的深刻影响。
何一种科技革命从未像生命科学一样对伦理和法律产生过如此巨大的影响。人工辅助生殖技术,基因技术,包括人工生殖、产前诊断、基因改良、遗传预测、器官移植,治疗性克隆技术,乃至发展到无性繁殖的生殖性克隆等技术,一方面使人类不断提高自己掌握生命的权能,另一方面却引发了伦理的、社会的以及法律的种种困惑。近年来,围绕现代生殖技术、克隆技术、干细胞技术以及人类基因组工程技术的应用,在全世界范围内展开了关于涉及人类基本生存方式和生命意义的伦理道德关系方面的激烈争论。尤其人类基因图谱自2000年公布以来,生命科学研究已进入后基因体时代,各种相关研究和科技应用都在全方位地发展中。这些进展对于个人、家庭及社群的影响无疑是直接而明显的。在我国生命科学技术发展的进程中,受西方生命伦理学思想的影响,一些重要的伦理准则,如保障和维护人类自身的健康和尊严,尊重个体自主性等都已作为一种普遍性的价值标准被接受下来。然而,生命科技特别是基因科技的各种应用及其衍生至相关伦理、法律、社会问题,一方面涉及个人权利与隐私,另一方面亦关乎整个家族及后代子孙。对家庭和社群层面进行的思考,显然蕴涵着更为丰富的社会、文化、伦理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