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这件事情过了两天,可我还是忘不了那件小事。虽然只是小事,但它让我愧疚于心。
星期五下午放学了,妈妈还没来载我,我就自己走,走到一半,妈妈来了,我便上了车,刚好有个陌生人来问路,他说:“小朋友,你知道同安法院在哪吗?”妈妈本不想回答,要骑车直接走,可是又停下来说:“在第二实验小学那边。”陌生人说:“哦,谢谢啊。”妈妈就载着我回家了。我还以为法院真的在我们学校附近,可到了星期六晚上,我全明白了,原来那是妈妈乱说,没告诉那个陌生人真的方向。我不知从那里来的勇气,竟说了妈妈几句。今天,我越想越糟糕,如果那个人真的走错了方向,迷路了,找不着东南西北,那可怎么办啊!再想想,如果他不是本地人,在这里人生地不熟的,会不会出乱子。又想想,陌生人去法院肯定有事情要办,如果是急事,那就被妈妈给耽误了。如果出了什么事,那唯一的凶手就是——妈妈
今天,我又忍不住又对妈妈说:“妈,你应该为你那件小事忏悔,如果那陌生人出什么事,都是你一手造成的,如果你认真思考一下,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问别人路,别人乱说,你会是什么心情,什么感受,什么想法······!”
这一件事情,说小也不小,说大也不大,可为什么妈妈要乱说呢?这事,让我愧疚于心。希望那个陌生人别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