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制名言警句大全

2019-12-31名言警句

  导语:做人德为本,治国法当先。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国法制名言警句大全,欢迎阅读。

  1、法律的力量应当跟随着公民,就象影子跟随着身体一样。

  2、没有事先公布的法律就没有刑罚。

  3、宪法是一个无穷尽的、一个国家的世代人都参与对话的流动的话语。

  4、无论何人,如为他人制定法律,应将同一法律应用于自己身上。

  5、即使判决并没有准确的判定过去发生的事实真相,争端各方只要确信他们受到了公正的对待,他们也会自愿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

  6、真想解除一国的内忧应该依靠良好的立法,不能依靠偶然的机会。

  7、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

  8、法不禁止即自由。

  9、让我们维护公平,那么我们将会得到更多的自由。

  10、在世界各主要文明中,中国是距离法治最为遥远的一种,甚至与欧洲形成了两极相对的反差。

  11、有理智的人在一般法律体系中生活比在无拘无束的孤独中更为自由。

  12、举证责任之所在,即败诉之所在。

  13、要使事物合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法律恰恰正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

  14、我们的时代是权利的时代。人权是我们时代的观念,是已经得到普遍接受的唯一的政治与道德观念。

  15、法律提供保护以对抗专断,它给人们以一种安全感和可靠感,并使人们不致在未来处于不祥的黑暗之中。

  16、举证之所在,败诉之所在。

  17、法律是正义与善良之术。

  18、如果我们的法律只是自然规律的幼芽,它毫无疑问就是好法律。这样的法律可以抑恶扬善的。

  19、人与人是不相同的,人们不能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理解成平等就是一视同仁、人人相等的。

  20、法律的生命在于其实施。因而迫切需要对这样使大量立法和司法解释有效而进行认真的科学研究。

  21、法律的效力是以它所引起的爱戴和尊重为转移的,而这种爱戴和尊重是以内心感到法律公正和合理为转移的。――罗伯斯庇尔(法)《革命法制和审判》

  22、如果行政权力的膨胀是现代社会不可豁免的宿命,那么为了取得社会的平衡,一方面必须让政治充分反映民众的意愿,另一方面在法的体系中应该最大限度地尊重个人的主体性,使他们能够与过分膨胀的行政权力相抗衡。

  23、如果同一批人同时拥有制定和执行法律的权利,这就会给人们的弱点以绝大诱惑,使他们动辄要攫取权力,借以使他们自己免于服从他们所制定的法律,并且在制定和执行法律时,是法律适合于他们自己的私人利益。

  24、法律的真谛,就是没有绝对的自由,更没有绝对的平等。

  25、法令者,所以抑暴扶弱,欲其难犯而易避也。

  26、法律职业的社会地位是一个民族文明的标志。

  27、法律的基本原则是:为人诚实,不损害他人,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

  28、法律解释者都希望在法律中寻获其时代问题的答案。

  29、立善防恶谓之礼,禁非立是谓之法。

  30、法者,所以禁民为非而使其迁善远罪也。

  31、法律所传达的是一种超越暴力,超越权利的声音,它所划定的权利边界虽然无形,却深深地刻画在人们的心灵之中。

  32、我已经发现,混乱和一切火海的起源、原因和发展都与各种社会的腐败的法制有关的。

  33、任何事情,只要与自然发颠扑不破的永恒要走向冲突,就是无效的,因而也就不能约束任何。

  34、程序是法治和恣意而治的分水岭。

  35、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一慈悲的目光看人。

  36、法律,在它支配着地球上所有人民的场合,就是人类的理性。――孟德斯鸠(法)《论法的精神》

  37、世界上唯有两样东西能让我们的内心受到深深的震撼,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内心崇高的道德法则。

上一篇:成功名言警句大全下一篇:勤奋的名言警句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