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征稿启事

2018-07-16启事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倡导广大摄影家和摄影爱好者立足于以荆门本土文化为素材的创作理念,努力创作出更多接地气、有温度和艺术性、观赏性有机统一的摄影作品,服务文化荆门建设,特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

  一、主办单位:荆门市政协书画摄影研究室、荆门市摄影家协会。

  二、征集主题:全面征集荆门境内以“记住乡愁”为主题的古村落、古民居,包括古民宅、祠堂、会馆、书院、牌楼等摄影作品。作品重在纪实性,兼顾艺术性和观赏性。

  三、征集时间:自启事公布之日起征稿,至2017年9月30日止(以收到稿件为准)。

  四、作品评选:本次摄影作品展览将由主办单位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参展作品进行公开公平评选。评选结果将在市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入展作者待遇:入展作品120幅,入展作者均颁发证书并付一定稿酬。拟定2017年年底举办“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作品展。展览开幕式之前出版《“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览作品集》,入展作品作者每人获赠作品集一册。

  六、征稿细则:

  1.荆门市摄影家协会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均可投稿。

  2.作品必须取材于荆门市境内。

  3.作品拍摄时间不限,黑白、彩色不限,投稿数量不限,谢绝组照及电脑后期制作合成的作品。

  4.参赛作品一律为数码文件(JPEG格式),单幅文件量不得小于3MG。作品(电子文件)必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地点、作者姓名、作者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未注明者视为放弃评选。

  5.作品(电子文件)发送至332315515@qq.com,联系人:陈锋,联系电话:13886928418。

  6.投稿者应对作品的整体及局部均拥有独立、完整、明确、无争议的著作权,作品涉及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责任由作者负责。

  7.本次展览不收参赛费,不退稿。主办单位对入选的作品有权使用(包括宣传、展览、出版、内部学术交流等),不再另付稿酬。如摄影作品用于商业性质,由使用单位与作者本人联系协商另付报酬。

  8.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主办方均视其为同意并遵守此规则。

  “记住乡愁”荆门古民居摄影展组委会

  2017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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