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花山岩画”征文活动启事

2020-07-04启事

  一、活动主题

  我与花山岩画

  二、主办单位

  自治区文化厅、崇左市人民政府。主办单位委托广西左江花山岩画研究中心、广西民族博物馆、崇左市文化新闻广电局承办,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广西民族博物馆。

  三、征文活动时间

  2015年5月8日-6月7日

  四、征稿形式及要求

  (一)征集作品体裁:诗歌、散文(含回忆录、杂文、随笔、游记等多种形式)。

  (二)征文内容: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区在科学保护左江花山岩画等优秀民族文化传承工作中取得的辉煌成就和宝贵经验,充分反映各族人民保护传承优秀民族文化的'火热实践;生动讲述个人、群体在游历、调查、研究、保护左江花山岩画过程中的独特感受和感人故事;畅谈左江花山岩画的历史文化价值及其深厚的人文底蕴;描绘令人期待、催人奋进的申遗历程前景。

  (三)征文要求:作品须为原创,内容健康向上、角度新颖、叙述生动、情节感人、富有文采,字数1800字内,文责自负。

  五、评选及奖励

  主办单位将邀请专家、学者和有关部门领导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对征文稿件评出“十佳”作品,于2015年6月13日(今年的“中国文化遗产日”)前后在媒体上公布获奖名单,每件作品各奖励2000元现金并颁发证书。部分优秀作品将在广西日报、南国早报、广西新闻网、自治区文化厅网站等媒体刊登,并编辑出版优秀作品集。

  六、投稿方式

  (一)集体推荐:各市、区直有关单位、高校向征文活动办公室直接推荐作品。

  (二)个人投稿:1.通过电子邮件发送到电子邮箱:woyuhuashan@126.com。投稿时邮件主题处注明:“我与花山岩画征文+文章标题+作者+联系电话”,作品以附件的形式发送。2.直接投寄到广西民族博物馆社教部(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环路11号,咨询电话:0771-2024609,邮编:530028),投稿时请在封面注明“我与花山岩画”字样。上述两种投稿方式均需在来稿中提供作者真实姓名、单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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