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3)

2021-03-05人生

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5

  北宋以来,一人而已。

  ——题记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

  纳兰容若是我所喜爱的为数不多的词人之一。

  学了这么些年诗词,似乎才发现,能写出为千古传诵杰作的,大都是生活艰难,仕途坎坷之人,但纳兰容若,却是个例外。

  纳兰的父亲明珠,位居高官,权倾朝野。纳兰自小在诗词方面便天赋异禀,成年之后的他更是在京城声名远扬。他,仿佛就像上天的宠儿。

  记得曾在《诗经》里的《卫风·淇奥》中看过:"有匪君子,如琢如磨,如圭如璧。"千年前的人们怎么也不会想到,千年之后,真的会有这么一位如玉的公子踏雪而来,在阡陌红尘中走那一遭。

  如同豪放的苏轼能写出"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的缠绵佳句一样,词作素以清丽著称的纳兰,也有像《金缕曲》这般颇具豪气的作品。"德也狂生耳",短短五个字,写尽了年少纳兰的意气风发与一腔寻得知己的澎湃炽热,那时的他,是多么的让人望尘莫及。

  但我爱纳兰,却有一多半是因为他的痴情。

  从古至今,怀念爱妻的悼亡之作并不少,陆游吟过《钗头凤》,苏轼写过《江城子》,可没有一人,如纳兰这般情深意重,没有一首,像他的词这样凄切哀婉,动人心弦。纳兰年少之时,曾与表妹互生情愫,未曾想表妹入宫,这段恋情也就无疾而终。后迎娶两广总督卢兴祖之女卢氏为妻,卢氏年方十八,"生而婉娈,性本端庄"。成婚后,夫妻恩爱,美满的生活激发了纳兰的诗词创作。

  "蜀弦秦柱不关情,尽日掩云屏。"也许,这是两人抚琴弄舞之间的玩笑罢,不过细细读来,倒有些"赌书消得泼茶香"的情趣。我想,纳兰凝视着眼前身姿婀娜的妻子,也一定在心底许下"执子之手,与子偕老"的誓言,他也一定期望能一直这样长久美满。但似乎,饱读诗书的纳兰却忘了,那《长恨歌》中,"天长地久"之后是"有时尽"。谁又会料到,如此羡煞旁人的一对,在三年之后,会阴陽两相隔了呢?

  读纳兰词,总觉得有挥不去的凄楚。我有时也是细腻的女子,但我却无法想象,两千九百多个夜晚,纳兰在床上辗转难眠,拥着空落落的被,心里是怎样锥心的疼,那种五脏六腑似乎都错位被撕裂开来的感觉,哪是浅薄的文字就能表达的呢?"辛苦最怜天上月,一昔如环,夕夕都成玦",不得不说,纳兰容若这样的男子,是极易伤春悲秋的,因怀着对亡妻的思念,任何一种不相干的事,都会勾起他的柔肠百结。然后,他落泪了,一点一滴,在雪白的宣纸上晕染开去,于是,便有了那么一首《青衫湿遍》:"到而今,独伴梨花影,冷冥冥,尽意凄凉。愿指魂兮识路,教寻梦也回廊。"

  纳兰的一生,是顺利的,也是坎坷的。

  他深爱着卢氏,却不能与其长相厮守,整整八年的时光,都没能抚平他心中的伤痛。不是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么?可纳兰为什么依然那么痛呢?他的短暂的年华,因卢氏的出现而焕发光彩,他只容一人的世界,也因卢氏的离去而万里冰封,日月同坠……

  但他终究是幸运的。

  卢氏死于康熙十六年五月十三日,而纳兰,死于康熙二十四年五月十三日。呵,真好,"生当同裘,死亦同椁"的爱情,多么令人羡慕。不知纳兰死之前,有没有那么一点点的欣慰,他终于可以放下一切,去陪伴他心心念念的妻子。他是笑着去的吧,如同他自己说的那样:别有根芽,不是人间富贵花。这纷繁的俗世,终究是留不住他的。"离不开思念,回不到从前,我被你遗落在人间",如今,他终能够,上穷碧落下黄泉,去寻他遗失的肋骨。

  "一生一代一双人,

  争教两处销魂。

  相思相望不相亲。

  天为谁春。

  浆向蓝桥易乞。

  药成碧海难奔。

  容若相访饮牛津。

  相对忘贫。"

人生若只如初见作文6

  女孩最后还是被祖母接到了乡下。

  不同于城市的繁华与喧嚣,乡村生活似乎更加悠闲也更加静谧。没有了车水马龙,女人男人各自在自家的田里忙着手上的农活,没有人发现这个新面孔的出现。

  果然祖母说的没错,这里的空气比起城市确实好得多。

  女孩紧皱的的眉头也慢慢展开,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充满着麦香的空气。今后大概都要在这生活了吧。

  女孩打理好自己的房间,参观了自己的新学校,也已经是黄昏了。回到祖母家,田里的人也少了许多,大概都回家做菜去了吧。

  女孩站在路中央,欣赏着黄昏时的乡村美景。没有故宫的富丽堂皇,却有着一种令人放松的朴素美。“小心!”女孩完全沉浸在美好的风光之中,听见声音诧异地转过头来,一个男孩骑着单车正朝她冲来,她还来不及反应,整个身体就倒在了地上,手肘出似乎被磨破了皮,血一点一点冒出,钻心的疼。

  女孩吃痛地挺起身子,刚想说什么,手腕的串子就哗啦啦的散了一地。男孩连忙爬起身来,跑向女孩想扶起女孩。“你长没长眼睛啊,骑车骑那么快干嘛,又不赶着投胎!”女孩一脸愤怒地朝向男孩,男孩的手霎时一愣,但又迅速回过神来,撑起女孩的肩膀。满脸的歉意。

  “对不起啊,你没事吧。”男孩担忧地看着女孩。

  “你看我像没事吗?你看看我这手肘子,再看看这满地的碎珠子,你得赔我串子。”女孩把手摊开伸到男孩跟前,一副你不赔我我绝不罢休的模样。

  男孩一脸为难道:“对不起啊,我今天身上没带什么钱,要不你告诉我你住哪叫什么,我改天把钱送给你?”说完,男孩一脸期待地看着女孩。

  女孩看着男孩真挚的双眼,一下心就虚了,连忙把头撇开。可是怎么能在这时候就服软呢,这算什么,之前那么强硬岂不都白费了,太丢人了吧。

  “你还想着有下次?不行,你今天必须把串子赔我。”

  “这……这真的没有办法,我真的什么都没带,没法赔你啊。”男孩似乎也有点着急了。

  “什么都没带?呃……”女孩四下看了看,“啧,你这不带了单车吗,要不你先把这押在我这也行。”

  男孩低下头,仿佛在思索着是否可行。“好吧,不过你得答应等我还了你串子这车必须还我。”

  女孩一副得逞的样子,指了指旁边的那家矮屋,示意男孩把单车搬进屋里。男孩无奈地搬起车子,还留恋了一眼,仿佛就要和一个老朋友分别了。

  “依玛尔,快进来吃饭咯。”屋里传出了祖母的声音。女孩回应道:“知道了,就来了。”依玛尔是祖母一辈给女孩取的小名,在新疆语里有长生的意思。女孩虽不喜欢,但是明白依玛尔似乎更加有乡村生活的情调,便也不再排斥。

  这一声依玛尔传入男孩的耳朵。原来她叫依玛尔啊。不再说什么转身往自己家的方向走去。

  依玛尔感觉到男孩要回家了,突然叫住了他:“喂,你叫什么啊?”

  男孩转过头来,“何秋风。”

  何秋风再见到依玛尔是两天后,他拿来一串紫色珠子套在依玛尔手上,手肘子上的伤在慢慢恢复,紫色的串子在依玛尔手上很漂亮。依玛尔也遵守约定,将单车还给了何秋风。“今天没上课,要不带你去田里溜一圈?”拿回单车的何秋风问。的确,今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出去溜一圈。依玛尔点点头,坐在后座位上。

  “你高中想去哪?”前面的何秋风问。

  “不知道。”依玛尔漫不经心地回答,似乎只顾沿路的风景。

  “嗯。”

  几天后,从祖母那里依玛尔得知何秋风要去城里念高中,才知道那天何秋风是来和她道别的。连忙跑到何秋风家,何秋风已经走了。那辆单车静静靠在墙角。她还没来得及和他说再见,也还没来得及告诉他她叫若生初。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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