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业余生活作文500字――滑旱冰(3)

2021-02-23生活

我的业余生活作文500字――滑旱冰9

  “快点、快点,要迟到了!”每到星期二、星期六和星期天,妈妈总要说这句话。因为我要学习的东西总是这么多,有小提琴、围棋,还有英语。如果再加上之前学的跳舞、画画,那就更不用说了。

  所以,每到这几天,我总要对妈妈说:“妈妈,让我的兴趣班减少几个吧,太多了!”可是,这么说又有什么用呢?妈妈总是对我开玩笑说:“五个兴趣班有什么不好的?‘五’就是‘虎’啊!那你长大以后不就有老虎的强项啦?这也就是我上次带你去看《虎虎生威》的原因呀!”我很想对妈妈说:“有老虎的强项有什么好?我又不是食肉动物。”可是,看到妈妈一脸笑容地看着我,我也不想再跟她争论了,免得把她的笑容“毁掉”。

  不过,一到星期二,我总是会带着一身的音乐从家门出去,再从小提琴老师家回来。我想:一定是因为我的那把小提琴!它就像流动的音符,我走到哪里,就把它带到那里。

  星期六或星期天,围棋兴趣班一放学,我就向等候在门外的妈妈讲述课堂上发生的趣事。妈妈听后,脸上绽开了笑颜,眼角的“菊花”盛开得更加灿烂了……

  下午,又有更多的小学生从少年宫走了出来。有踏着舞步的,有唱着歌儿的,还有说着外语的……我就在这欢声笑语中,跟着妹妹和妈妈,一边走,一边还不停地说着英语。妈妈边听边说:“真好,真好。”

  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它们都有很多益处:学小提琴,让我沉醉在音乐的海洋中流连忘返,陶冶情操;学围棋,让我学会安静思考;学英语,让我的英语口语不断提高。所以尽管有些累,但我还是挺喜欢它们的。

我的业余生活作文500字――滑旱冰10

  我的业余生活中,最喜欢的就是读书了,每当闲下来时、做完作业后、睡觉前,我总是捧起书本来读。记得六年级时的那个暑假,是我读书最多的时候了,那一暑假至少读了几百万字吧!我主要读了郑渊洁、曹文轩的作品,对了,还有沈石溪的。郑渊洁的作品有较强的故事性,故事情节曲折生动、耐人寻味;曹文轩的作品语言优美,让人感到整个世界是那么美妙、祥和;沈石溪的作品则充满紧张的旋律,重细节描写,会让人感受到当时现场的气氛,与主人公同呼吸、共命运。三者都有其美妙之处。

  书是我最好的朋友,它给我开心,给我欢笑,给我知识,给我力量,给我勇气,

  书是我形影相随的老师,当我骄傲自满时,它会及时告诫我骄兵必败;当我陷入困惑时,它会告诉我知难而进才是好男儿;当我学习上遇到拦路虎时,它会及时给我的大脑输入信息,使我豁然开朗。

  书,伴我入眠,助我成长。

  我除了喜欢读书外,还喜欢到楼下去与小区里的朋友一起玩耍,或到广场去玩那些各种各样的器械,或骑着车,划着滑板互相追逐,有时还和妈妈一起到下面去打羽毛球。时间就在这欢笑声中度过,伴着黄昏时一点点黄晕的光和长长的影子回到家,每次都是满头大汗。

  有时在闲暇之余我还锻炼锻炼身体,在自己家的踏步机上踏几分钟,边踏边拿着哑铃练力气,练累了,歇一会儿再接着练。有时还到楼下去跑圈,既练出了速度,也锻炼了身体,真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情啊!

  我的业余生活就是这样,虽不算是丰富多彩,但同样也充满了乐趣,每天都开开心心,在欢声笑语中度过,这不正是一个理想的境界吗?

我的业余生活作文500字――滑旱冰11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业余生活,我也不例外。今天,我要说一说自己最喜欢的业余生活。

  我最喜欢的是下象棋。记得有一次,我们班组织想起比赛,我和魏士凯进行比赛。我先调出“炮”打对方的“卒”,对方为了保住“卒”,调出了“马”来保护,我一看状况有所改变,就出“车”来对付“马”,对方一看我出“车”,就把“马”调回原处。

  这时,我用“炮”吃了“卒”,又掉出“马”来吃“车”,对方赶紧出“车”,我乘胜追击,一口气吃了“马”和“炮”。正当我高兴之时,对方突然用“车”吃了我的“马”,接着又消灭了“炮”。我很沮丧,感到没有机会了,就退回老家。而对方则用“连环车”和“炮”,一连干了“马”、“相”、“兵”。

  突然我抓住了机会,用“炮”干了双“车”,又用“炮”吃了“马”,对方没了防备,还想反抗。于是我用精兵强将攻打对方,对方的双“象”和双“士”被我方吃了,他只好“举旗投降”。后来,我用连环计和树上开花双计,打败了我们班的强将,但最后败于刘子越。虽然得了一个亚军,但我很高兴,因为我终于打倒了眼前的大障碍,进入前三名,这是我努力的结果。我一定会更努力地学习,早日打败刘子越,成为冠军。

  这就是我的业余生活。下象棋不仅锻炼了我的智慧,而且还增长了知识。

我的业余生活作文500字――滑旱冰12

  它是船,载着我们在知识的海洋中遨游;它是灯,照亮我们前进的道路;它是师,教给我们做人的道理;它还是友,帮助我们改正缺点。它是谁?它就是给予我们知识的——书!

  著名的前苏联文学家高尔基的名言“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更是鼓舞我攀登书的高峰。

  暑假的一天,我去哥哥家里住几日。说起哥哥,他虽然不是一个正经的'“小书虫”。可是,他有一家子的书,其中的名著更是数不胜数,这次去哥哥家,与其说是住几日,更不如说是让我过一把书瘾。这不,一到哥哥家,我便一头栽进书房,浏览着书架上的书目。哥哥也急忙进来“招待”我,可我从书架上拿了一本《鲁宾逊漂流记》已经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哥哥见我已经看了书,便只好去客厅看电视了。而我却看得出神------

  过了一会,哥哥走了进来,一手拿着喜之郎果冻,一手拿着旺仔牛奶走进了书房。对我说:“弟弟,给你吃。”可我看得出神,并没有理会。哥哥见我不回答,就说:“这不是你最爱出得吗?今天怎么不说话了?”可我还是一言不发。哥哥说:“那我放在地板上了,你等等吃啊!”我本能地点了点头。哥哥见我点了头,以为我知道了,便有走了。不知不觉,肚子已经“咕咕”叫了,书已经被我攻读了一大半,我这才回过神来。只觉得自己腰酸背痛。这是哥哥也来了,我看见了桌子上的果冻和牛奶,又见哥哥站在门口,不分青红皂白地说:“哥哥,你也太不够意思了。有好吃的竟然不叫我。真可恶啊!”哥哥呆呆地站在门口被我搞的哭笑不得。从此,我就又多了一个外号“小书虫”!

  有喜有笑,有欢有乐,既开阔课外的眼界,又增长见识,更陶冶情操,这就是读书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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