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书4
我有一个坏癖性,那就是恋书。你一定想问这是什么意思吗?
那年,我家表叔给我寄来了一本《格林童话》,对于农村中学来讲,这本书在我们班可稀罕了。所以我就把它带到了学校,想去眩耀一番。不过正逢上课,我还得另寻机会让它与公众见面。于是,我先把这书放在抽屉里,我以为抽屉安全,可谁想到隔墙有耳,竟然让老师的眼线看见了。我解手回来,发现抽屉里那本书不见了,我的脑子蒙了,一片空白。第一堂课下了之后,我正到处找书,突然,王老师叫我到办公室去,她拿着的正是我的宝贝,问我是怎么回事?
原来,我们班的老师有规定,凡是课外读物,一律不准带到学校去。我再三申明上课没有看,可是怎么说也不行。老师打电话把我母亲叫来了,当着母亲的面,狠狠教训了我一顿。让我回教室上课以后,老师一定又告了我一大堆状。我心烦意乱,心想这下子全完了。
回家路上,我心里忐忑不安,我怨恨那该死的眼线,恨透了王老师。带课外书也违反校规吗?又不是上课看,真是太过份了吧。
回到家里,妈妈倒没有过份地责备我,只是以冰冷的口吻说:“下次再犯,就让你爸爸收拾你。”看来妈妈一定听了王老师的歪状,我不管她怎么叫爸爸收拾我,只想快点找到自己那本书。我想,也许王老师已经把书交给母亲了,可是又不敢问,只有等母亲不在的时候,偷偷在家里翻箱倒柜。可是怎么也找不到,看来,不在家里了,那一定还在学校。
这几天我有心讨王老师的欢心,终于在一次对话中套出了那本书的下落。下午上课,我比平时早了一个多小时进校园,校园里格外安静,我像小偷悄悄潜入老师办公室,一点小小的惊动都让我心慌意乱。看准办公室里外确实没人后,我开始收查王老师的办公桌,上下全找了,可是连一点书的影子都没有。
于是,我以后每次经过办公室,都要偷偷地窥探一下王老师的座位。一天,突然发现王老师正捧着我的那本书看,我连忙钻进办公室。王老师立刻把书收了起来,脸也红了。我趁
机装出一副笑脸,向王老师提出要求:“嘿嘿,王老师,我再也不把课外书带进学校里来了。”
老师只好把书还给我。我兴奋地捧着失而复得的书,感谢老师开恩,一溜烟跑回家了。当天晚上我就把书看完了。
后来,表叔还给我寄来了好多书,我恋书的癖性未改,只是再不敢在同学中炫耀了。在与同学们和谐相处的氛围中,我还随时把这些书赠送给我的同学。
感谢书陪伴我健康成长,感谢书增进了我与同学们的友谊。
我与书5
与书的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在一个夏天,而“红娘”就是爸爸。由此我与书相恋。
当然,我并不是没有书,但是一直都不喜欢它,除了资料书与工具书、课本外,家里的书大部分都是父亲的,父亲很喜欢看书,也很爱惜书,家里的书都保管得很好。
那年夏天,我才刚上学前班,与别的孩子不同,我很少读那些带有拼音的故事书、童话,而是喜欢听,但因为家长都忙,就连听故事这一爱好也渐渐淡了。于是,与书的缘分好像越来越少。直到有一天,因为维修电路的缘故而停电了。就这样,宝贝电视休息了,但我不肯休息,在家里晃来晃去等着来电,但一个上午也不见电的半点踪影,孩子的耐性到此为止,于是开始找事做。
找到目标了,父亲在沙发上静静地看书,还不时笑和皱紧眉头,反复几次我觉得很有趣,便对他目不转睛盯着的那个方方正正,有些扁的玩意——书有了兴趣。我悄悄地走到父亲身边坐下,他一点儿也没发现我,还在那儿一动不动,像个雕塑,我来气了,居然不理我,一把抢过父亲手上的书,翻转了半天也不见什么好玩东西的影儿。父亲却生气了,大叫:“小孩子家家干什么,到一边去!”从我手上抢回书,到房里去了。父亲很少发火,一直都很温和,发了这么大的火,对我来说有些奇怪。我开始思考,是不是我得罪他了,不会吧!那一定是我抢了他喜爱的东西,记得别人抢我娃娃的时候,我也很生气地对她(他)叫,一定是这样,错不了,那看来那本书一定很好玩,比我的书好玩……
想着想着,终于有一次机会来了,父亲要出去应酬,而我则抱着父亲那本书一直“看”,上面的字密密麻麻的,我只认识一部分,但仍然看得很开心,因为父亲的“玩具”我玩到了。等到第二次时,发现桌子上多了好几本书,都有图案、拼音,比那本有趣多了,便拿起来一直看——结果睡着了,不过那本书是在我手里,伴我入梦。
后来才知道是母亲告诉了父亲我看书的事,于是父亲便买了几本适合我看的书放在那张桌子上等待我光临,也由此,我与书开始了一次又一次的约会,并相恋至今。
这不是我与书的第一次接触,却是我与书的第一次亲密接触;也不是我与书的第一次约会,却是我与书的第一次正式约会。而父亲这个“红娘”也成功地完成第一桩婚事,我与书将结为终身
伴侣,走完一生。因为它带给我的不仅是知识、眼界,更是长大、乐趣……
我与书6
书 汪学勤平生与书有缘。每次上市场总忘不了逛书店。如发现合意的新书,一日不买回,就觉得食不甜睡不香。
新书买回来,爱不释手,先必一气泛览,知其大意,然后躺在床上慢慢品读。因为我喜欢躺着看书,那样可以减轻身体负担,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去。说也奇怪,躺着看了几十年书至今视力仍然不差。品读后,我再将获得的感受写成读书笔记,有时时间紧就在原书勾画批注。因为我买的书大都是节衣缩食而来的,我觉得只有认真地读方对得起这些书和我自己。
书伴我度过了许多寂寞时光,给了我许多乐趣和力量。冬夜,窗外北风呼啸,我对着一盏孤灯入神地读着,忘记了寒冷和一切。春晨,我泡上一杯新绿,点上一只烟,伏案精读。茶香与烟香共绕,书味与世味相融,这时心中充溢着一种阅读后的愉悦。书使我关照了人生百态世时沧桑。在漫漫的旅途上,我经历了霏霏雨雪,跋涉过大漠荒原,在躁动的日子里,书给了我许多抚慰,消释了许多烦恼。每每捧上一本好书,读到忘形之处,灵魂飞出躯壳,精神不断升华。书使我明白了人生真谛:生命是美好的,但活着并非容易。在我们的生活世界里,由于人多事杂,必然会有很多碰撞,我们一定要多一份宽容和爱心。书使我懂得:路要靠自己走,自己跌倒自己爬起。即使前进路上坎坷泥泞,也要万难不惧,风雨兼程。
除了买新书,有时我也喜欢上旧书摊。买旧书便宜,用一本新书的价钱可以买好多本旧书,有时遇上珍品,那高兴的劲头不亚于发现新大陆。
一本本书买回家,日积月累,渐渐充塞了四周,当我准备清除一部分旧书时,我翻检着、抚摸着。一本书一片情节,一份机缘,昔日相伴在枕头案边,那情景,历历在目。而今却要掷它在地,这实在是无可奈何的处置。因为没有太多的空间留住它,也没有当初的情缘去细读,我知道我做不了学问家,许多书留着没有大用的。于是我让昔日的文友和学生们挑选后,剩下的便一秤称给了那收破烂的小贩。四百多斤书装进了他特制的几个塑料袋里。小贩递给我一张百元大钞。目送他搬书下楼,我环视四周空落落的,屋子里的天地似乎一下子大起来。这个时候我分明地感觉到除了几本可怜的书以外,我什么也没有。
这篇文章竭力描绘了“我”与书的浓厚感情:喜欢读、喜欢买。读书读得忘形之处、灵魂出壳,实在是专一到了极点。可见书书对“我”的吸引力之大。买书买得倾囊而出、竭尽所有,尤其是卖书后四壁空空,更加衬托出买书的痴狂,从而有力地渲染了“我”对书的酷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