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1篇
在学习、工作乃至生活中,许多人都有过写作文的经历,对作文都不陌生吧,作文是经过人的思想考虑和语言组织,通过文字来表达一个主题意义的记叙方法。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1
小时候,最喜欢看的书是一本插画故事书。故事选自安徒生童话,因为插图占了大部分内容,所以关于文字的叙述便很是简洁,正好满足一个孩子对于世界的幻想。每一个情节都有一个小小的插图,人物形象栩栩如生,神情举止很是生动。
我至今记得美丽的小人鱼穿的漂亮的衣裙还有王子帅气的服饰。不过那时候,对我们最具诱惑的还是关于食物的插图,比如餐桌上肥美的烤鹅,还散发热气的面包,或者色泽鲜艳的火腿,总之这些美味扰动了我的心,经常盯着看,一看就是半小时。想象着书里的美味,都觉得已经闻到了诱人的气息。
小伙伴有时来我家玩时会提议拿出那本书来看,我们便坐在一起,一页页的看。对里面的人物情节发表各自的看法,一起同情身世坎坷的公主,憎恶里面狠心的王后,我们时常纠结的是天鹅公主里那个最小的王子,他最后到底有没有把另一只翅膀也变成人的手臂。《老头子做事总不会错》这个小故事也是越看越爱看,一是里面关于食物的插图,当然大部分还是原生态的动物。二是,觉得好人还是有好报的。三是关于金子的插图真是相当令人心驰神往,不禁想假若我也有两袋金子的话……好像每个小孩子都会遗失他最心爱的东西,这本书最终也找寻不到了。
我翻箱倒柜的找,却没有踪迹。后来,又见过很多漫画书,可是都比上丢失的那一本。我常常感慨,那么美丽的童话故事,怎么就没有般配的插图呢?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2
正文:
我是一个“小书迷”,虽然我看书的范围广阔,看过不少书,但真正令我喜爱的书却没有多少本,小学四年级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倒是对一本微不足道的书,我却起了喜爱之心。
我七岁生日时,家里有了钱,热热闹闹的,又是添新衣,又是订蛋糕的,像过年一样。这些礼节上的事做完了,就轮到长辈给礼物了,妈妈一掷千金,一下子给我买了一台电脑。爷爷给了我199元的利是钱,小学四年级作文《小学四年级作文,我喜爱的一本书》。奶奶给我买了部“文曲星”。舅舅和舅母也给了我200元钱。心想,爸爸的礼物怎么都得比爷爷奶奶的高吧!没想到,爸爸却送给我一本书。乍一看,书的价格才十多元。我不大高兴,在爸爸面前噘起了小嘴。爸爸看出了我的心思,便对我说:“欣儿,你看书里的内容,一定很有价值。”我半信半疑,打开了书,只见书上写的全是哲理名言。其中有“满招损,谦受益”这一句。我顿时明白了爸爸的用意,惭愧地低下了头。爸爸又问我:“欣儿,你懂得了书里的价值了吗?”我红着脸答:“懂了。”“知错能改,欣儿是个好孩子!”爷爷奶奶和妈妈异口同声地说。爸爸又说:“欣儿,你在迷茫或心情不好的时候,看看这本书,会得到一些好东西的。”
我喜爱这本,因为它蕴含着人生道路上的哲理,也寄托着爸爸对我的期望。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3
老师上完了林海英写的《冬阳·童年·骆驼队》那一课,其实,我们以前也学过林海英的《窃读记》,便叫我们买林海英的自传体小说《城南旧事》。我就叫妈妈买,妈妈就在网上下了订单。
过了三四天,书终于到了,我迫不及待的从爸爸手中抢过来,就跑到楼上看书去。我第一次拿到书时,心里满怀激动,不知道书的内容是怎么样的。我小心翼翼地把书放在手中,就像手中拿着宝贝一样,轻拿轻放,我左看看,右看看,似乎从来没有见过书一样。我迫不及待地用小刀轻轻的划开包装皮,书的封面写着《南城旧事》和作者林海英。
这本书就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让我爱不释手,我看了一页又一页,狼吞虎咽的。因为看的太痴迷,就忘记了吃饭。不管妈妈叫了多少次,我就像聋子一样听不见。妈妈推开我的房门,像母狮子一样吼叫:“吃饭了”,我被妈妈的“狮子吼”给吓了一跳,放下书,赶紧去吃饭,表面上,我在吃饭,其实我的脑海里还回味着那本书里的精彩段落。晚上睡觉时,我就偷偷地爬起来看书。过了许久,妈妈看见我房门的灯没有关,便打开房门,一看我竟然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这本书里,小英子学骆驼咀嚼的事,虽然作者说他是傻事,可我觉得这是作者童年生活的童真,童趣。
我喜爱的一本书作文4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我读过各种各样的书,其中我最喜爱的要数《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了。
《时代广场的蟋蟀》这本书是美国作家乔治.赛尔登写的,曾获纽伯瑞儿童文学奖银奖。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小蟋蟀,名叫柴斯特由于贪吃跳进了一个野菜篮,被带到了纽约时代广场地铁站。在那里,柴斯特和忠厚的亨利猫、聪明的塔克老鼠成为了好朋友,还有一个小主人——玛利欧。柴斯特后来竟成了震惊全纽约的演奏家!可是柴斯特却不喜欢成名后的生活,在朋友的帮助、理解下,终于回到了自己深爱的故乡。
小小的柴斯特为什么成名后却不快乐呢?因为柴斯特向往自由自在的生活。再好的地再好的朋友;也比不上生养自己的家乡。虽然柴斯特非常喜欢自己的朋友和主人,但是它更喜欢空气清新,能让它自由自在生活的故乡——康涅格州乡下的草场。它不像我们中的一些人,渴望功名、钱财、地位……它渴望的是“自由”
这本书的最后一章中亨利猫说的那句话最令我记忆深刻:“既然它的人生是它自己的,它就该去做自己想做的事。如果成名不让它快乐的话,那成名还有什么意义呢?”
自由和快乐是比名誉、金钱更重要、珍贵的!这本《时代广场的蟋蟀》告诉我这样一个深刻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