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小陈的一封信

2020-08-01书信

给小陈的一封信范文

小陈见字如晤:

  知道你举报父亲一事,我陷入深思,立马提笔写信于你。

  奥斯特洛夫斯基说过: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人只有一次。然而,你父亲却如此漠视生命,竟然总在高速路上开车接听电话,情景之惊心动魄,怎能不引起家人和你的担心呢?更甚的是,父亲竟然还三番五次地不听劝阻。换成是我,作子女的'也一样会寝食不安的!情急之中,向警方举报,也就不足为怪了。我知道,你是出于珍视生命、维护家的完整性考虑的,才求助警方,求助法律,我想这一点谁都会为你鼓掌的。

  然而,小陈啊,你有没有认真思考:父亲因你举报而受教育、被罚单的心情与感受吗?

  “女儿举报父亲……”,亲人朋友会怎么想,父亲身边的人又会怎么说;你身上毕竟流着他的血呀,他是你的至亲呀,可你的这一举报,给父女之情的大地以一重击,说不定就会出现情感裂璺,甚至让父亲无地自容、痛哭流涕。

  如是,你的举报已深深地伤害了你至亲的人!

  这伤害远没有结束,更甚的是,警方微博上的文字以及媒体的报道,无疑又在父亲的伤痕处撒下大把大把的盐。这一切,你考虑过了吗?

  如此伤害着父亲,你是真爱父亲吗?你是孝女吗?

  孟子说:“唯孝顺父母可以解忧。”你这样给父母添忧也叫孝顺吗?我看未必。《礼记》也说:“孝子之养也,乐其心,不违其志。”我想,面对你的无情举报,父亲能心乐吗?

  如此,在世人眼里,你做定了不孝女!

  不禁想到《吕氏春秋》记载的一起古案:楚有直躬者,其父窃羊而谒之上。上执而将诛之。直躬者请代之。将诛矣,告吏曰:“父窃羊而谒之,不亦信乎?父诛而代之,不亦孝乎?信且孝而诛之,国将有不诛者乎?”荆王闻之,乃不诛也。

  你也许就是那位直躬者,你做到了“忠”或“信”,却无法做到“父‘诛’而代之”,因此丢掉了“孝”而被人视为不孝女。父窃羊,楚人躬却能妥善处理之,做到信孝两全;在法与情面前,我们又该如何思考?如何做呢?

  是法不容情,还是法外有情呢?

  像秦桧、马家爵……此类罪不容诛者,又何必法外有情呢?而女儿举报父亲,是不是就一定要罚单、一定要公之于众呢?

  好吧,说了如此多,不见得对,望你斟之酌之!

  此致

敬礼

  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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