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他作文(精选6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大家都尝试过写作文吧,作文要求篇章结构完整,一定要避免无结尾作文的出现。如何写一篇有思想、有文采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同桌的他作文(精选6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同桌的他作文1
在这里,我向大家介绍一位同学,大家来猜一猜他是谁?
他今年12岁,“海拔”一米五九,他的发型蛮酷的,很像一些动漫人物的发型。一双细小的眼睛发出明亮的光,高挺的鼻梁下有一张能说会道的嘴巴。
他热爱一切运动,尤其是篮球。他打篮球还是不错的,特别是“上蓝儿”有百分之九十的命中率。他也是我们班的“捣蛋王”,几乎每一次恶作剧,他都是“主谋”之一。他虽然很调皮,但他最大的爱好却是唱流行歌曲,他唱歌可是班上数一数二的高手呢!音乐课上每学习一首新歌,老师经常会叫他先唱一遍作为示范。他还很爱唱英文歌,虽然他平时英语不是太好,但他模仿起英文歌还是一套一套的。说到唱歌,他曾经还闹过一次笑话呢。一次美术课上,老师讲到了古代壁画上的“面具”,他突然兴致大发,唱起了韩国歌手安七炫的《面具》。刚开始,他把声音压得很低,只有我这个同桌才能听到,但是当他唱到“不要回头看”时,由于声音没有控制好,突然唱高了,前后左右的同学都用异样的眼光盯着他,这是,他幽默地说了一句:“看我干啥?我不是说了不让你们看吗。”听了他的话,我们都捂着嘴偷偷笑了起来,我还为他这敏捷的反应能力而感到十分佩服。
说了这么多,你们猜出来他是谁了吗?告诉你们吧,他呀,就是我前任同桌——李嘉豪。
同桌的他作文2
他,非常爱开玩笑,非常幽默,非常爱学习,同时也很爱干净。
他的课桌是全班同学课桌中最干净的,有同学戏言:他的桌子比他的脸都干净。他经常擦桌子,上面有一点涂画、污渍,他都要弄得干干净净。
刚开学,他换到了一张脏桌子。一下课,他就拿起抹布,一口气擦了好几遍。我还从他那里学了一个窍门:桌子上那些用笔画的印迹,可以用橡皮擦清除。
我问过他,为什么经常擦桌子。他说:“桌子不干净的话,书本放在桌子上,时间久了封面就脏了,有许多黑点。”听了他的回答,我有些感动:我曾以为他有洁癖,没想到是因为爱护书。
他还很爱学习,上课时,他总是注视着黑板,该作笔记时就作笔记。尽管他的书上满是笔记,但他的字不好,乍一看就像是一只只恶心的虫子。有次做数学题,本来做对了,但因为字太差,又涂了一些黑团,所以被老师打了叉。因为这件事,他被我嘲笑了好久。
接下来他做的事让我肃然起敬。他知道自己字差,所以在时间足够的情况下,他写作业都是一笔一划的写,非常认真。我们每周要练两篇字,有些同学不是很认真,但他不一样,他对照着语文书上的标准字体,用心的一笔一划的慢慢写,从不马虎。
现在他的字虽然不能说很好看,但和以前比较起来,明显好了很多。真可谓:士别三日,即更刮目相待!
同桌的他作文3
他机灵,活泼,一头乌黑的头发,一张英俊的脸上带着顽皮的神色,他就是我以前的同桌。他是“恐怖人物”上课时他像得了“多动症”一样,不是用脚蹬前面同学的椅子,就是拽拽我的辫子,很不老实!我坐在他里面,出去时他竟然要我出示“通行证”,搞得我下课出去也只好运用我的“飞桌”功了。让他坐里面,他也很少走我的地盘,我想他是想练习“飞桌走凳“功吧!唉!跟他同桌,还得时刻准备着他的突然袭击!说不定什么时候你就会吃他一拳或挨他一掌。他在我心中始终是个“恐怖人物”。
他是“梁山好汉”
我的同桌他虽然“恐怖”,但也很有爱心的,一次下课玩耍时,一位同学的头碰在楼梯上,顿时鲜血之流,我们都吓得呆若木鸡,只见他号召另一位同学架起伤员就往医务室直奔。上课时,浑身是血的他坐在我身边,我没有感到丝毫的恐怖。
他是“监督员”
一次听写英语单词,我把两个没记住的写在了手上,准备一会老师听写时偷看,没想到却被他发现了,他“命令”我不许这么做,不然会让我吃他一拳,在他的“暴力”威胁下,我不得不擦掉手上的英语单词。虽然那次听写我没有得一百分,但我对他没有丝毫怨言。相反,过后我真诚地对他说了一声谢谢。
这就是我的前同桌,这个让我又恨又敬佩的人。
同桌的他作文4
一头黑色的短发,一双又大又贼的'眼睛,再加上还算挺翘的鼻子以及总是撅着的小嘴,构成了我的同桌。
我的同桌长得还算标准,不丑,但也不至于人见人爱。不过,他总是还自己夸自己,每天都要拿面小金子照了又照,一边照,一边说:“看,我多帅!”有时候我受不了反驳几句,这家伙却说:“你不懂欣赏!”
他真是有够自恋的,不过,在财富方面,他还真有自恋的标准呢!每天,这货都会带许多小零食,兜里总揣着n张毛爷爷,活脱脱的一枚“土豪”。每次上副科,你总会看见他躲在桌柜里“咔吱咔吱”地吃零食,运气好的话,他还会分你几包。不过这家伙也欠扁,到处炫耀他的"土豪身份",活该被别人揍。
我的同桌学习不好,也没有上进心,考试经常不及格,作业也不好好完成,有一次还惹恼了老师。而且他十分喜欢捣乱,那些暴脾气的女生就要揍他,他也好几次被揍哭过,但还是死性不改,爱骚扰人家。虽然我看着他被揍的样子十分同情,不过我还是要说声:“活该!”谁叫他手贱脚贱嘴贱全身贱呢!
不过,他也是一个很幽默的人,有时候,他随随便便说的一句话,就引得全班哄堂大笑。我已经好几次笑到肚子痛了,不得不承认,他真的有搞笑的天赋呢!
拥有这样一个同桌,我是该哭还是该笑呢?
同桌的他作文5
同桌的他一双不大的眼睛,一张不大的脸,再加上一个终日不摘的眼镜,他就是我的同桌了。
此人有一个特点,“脸皮比墙厚”,用自己的话说就是“集日月之精华,核弹炸不烂之脸皮。”有一个女同学回头看了一眼,他就跑过来若有其事的对我说:“刚才有个女生回头看了我一眼,是不是哥太帅了?”然后摆弄摆弄自己的头发。我冷笑了一声对他说:“是,您是风流倜傥、英俊潇洒。只是我这肉眼凡胎丝毫没发现啊!他说:“没事,总有人会欣赏哥的。”
他很调皮,甚至不能说调皮,是“坏”了,可是有时却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位同学的帽子不小心掉了下来,他看见了,想要过去踩一脚。可是,刚跑过去,自己的眼镜抢先落地,原先高度近视的他,一下子分不清南北了。一脚踏去,正中眼镜。幸亏只是碎了镜架“而已”。自己又去配了一个,打进去了一些钱,回来支支吾吾的说:“破财!破财啊!”
他也是一位“灵魂歌手”,整天哼着一首不入调的《我多想回到从前》,跑调咱先不说,这没白没黑的唱,让谁谁受得了啊?再说人家那不是跑调,人家那是“原创”,唱的和原唱没有一个字的调一样,这也是他成为“灵魂歌手”的一个原因吧。于是,等他唱歌的时候,教室里就只有他一个,其他人便纷纷离开灾难现场了吧。
别说,他还真有一个大优点呢!天生的喜剧演员和模仿演员。自己写的剧本完全不亚于专业水平,模仿起来更厉害。模仿的刘能赵四栩栩如生,绘声绘色,惟妙惟肖呢!当你不开心时,看看他一眼,估计心情大好吧。
这就是我的同桌,一个调皮但不失可爱的同桌。
同桌的他作文6
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无影无踪。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回头看看,身后已留下了许多从幼稚到成熟的每个脚印,这一个个脚印就像一个个流光溢彩的珍珠,给人留下了用不泯灭的印象。
同桌的他,是个贪玩、爱笑、幽默的人。说他笨吧,语文考试考了第一;说他聪明吧,那好脑子总是派不上用处,还总搞些歪门邪道。黑黝黝的皮肤,白白的牙齿,怪异的表情,说的不客气点儿,他笑起来真像中了彩票似的,他还梦想这着以后要当百万富翁,拥有着一千万元的资产,真是无可救药。
就从他的“笑”说起吧,他的笑啊,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震耳欲聋”,身为他的同桌,可真是太倒霉了。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会已每秒“十万八千里”的速度来传播他的笑声,“哈哈哈……”听到他的笑声,不笑的人也会随着他哈哈大笑,那声音似乎有感染力似的,把全班同学都带动起来了。
再说说他的唱歌吧。每次上音乐课,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主角,用我的话来说,他唱歌啊,完全陶醉到了歌子里,可他却不知道,自己唱的歌与磁带上的调子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可他对于这一点却满不在乎,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唱自己的歌,让别人说去吧!他唱歌的样子,真是惨不忍睹,把书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睛,手还时不时的在空中“指挥”一两下,真是笑死人了。就这样,一堂死气沉沉的音乐课,就被他带动起来了……
啊!再过不久,我们就要告别母校、告别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带着依依不舍的深情,跨入新的学校,开始新的生活。但是,母校的那些人和事,景和物,都会留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永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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