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他作文9篇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说到作文,大家肯定都不陌生吧,作文一定要做到主题集中,围绕同一主题作深入阐述,切忌东拉西扯,主题涣散甚至无主题。你知道作文怎样才能写的好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同桌的他作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同桌的他作文1
新的学期,新的开始,新的课程,新的同桌,而一成不变的便是我们同学古怪的性格了。所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热情还是热情,冷淡还是冷淡。
还是三人同桌的模式,我刚到学校的第一天,感到十分意外,我竟与上学期并没有多大接触的陈俊基互为同桌,当然我坐在中间,旁边除了他,还有她,她便是张嘉慧同学。
我本以为我与他们的关系会在不久的将来与他们宛如兄弟兄妹,经过一个星期的相处,结果却大跌人眼。一个星期下来,我与张嘉慧同学所说的话少得不超过三句,而在旁边的基却多过千言万语。一旁熊熊烈火,一旁千年寒冰,我也感到十分无奈。
每当上英语课、数学课、语文课、地理课等课时,我和基的话题便出来了,一同讨论学习知识:“唉,浩东,这题赐教一下?”“呃呃,这样这样再这样,就OK了!”他的悟性极强,一霎那,便恍然大悟,再一转眼,他便解决了此题。
天生我才必有用,如此高的悟性,以致于他的英语很好,有很多问题都得由他助一臂之力。和他坐一起,互相帮助,意义无穷。
上数学课,我的不幸便到来了,当老师讲有一点难度的问题的时候,我心里就按捺不住了。转眼看到一脸懵的张嘉慧,我心里十分过意不去,一开始我本想教导她一下,好让她更好的领悟,可是由于我们并没有太多交流,也没有很良好的关系,再加上性别的差异,我的脑子飞速地运转起来,到底该不该跟说她呢?
我的良心总是受到煎熬。
基是个热情、聪明、好问的同学,总有无穷无尽的问题,他深谙学问的真谛。而嘉慧同学呢?则高冷,有事情不愿意和别人说,爱莫能助啊。
同桌的他作文2
“你跟他坐在一起,可要多帮帮他哟!”田老师竟然让我和他同桌!什么,猜不出来他是谁?他呀,可出名咯——懒周天天。
为什么要加一个“懒”字呢,因为他真的是令田老师无奈。如果说他笨,但他也挺聪明。就是因为“懒”,再聪明,不动笔,也没办法。
刚开始和周天天同桌真够麻烦的。我在旁边做作业,他不是回头讲话就是玩小风扇,几次都把我的裙子挂到。单元测试的时候,我有一个组词写反了,老师圈了出来。我想照着他的改错一下,突然发现他那题一样有个叉叉。
中午
写模拟卷子,我在埋头苦干,他却推推我,说:“喂,你手挡住了。”我把手挪开了,他的头就在我卷子上看了老半天,又写在他的卷子上。我暴跳如雷:“你怎么这么懒啊,这么简单的题,书上背过的,你还懒得思考!”周天天懒洋洋地打了个哈欠,含糊地对我说:“唉,你不借我抄,我等会又要被田老师拎走了。”我没办法,只好说:“好吧,你先写,不会的'问我好了。”
周天天虽然懒,学不进,但是换一种方式,还是可以的。上英语课,老师让我们读单词,周天天还在发呆。我不耐烦地说:“快读呀!”周天天依旧那副懒样:“不——会。”无奈,我只好把我的读单词绝招传授给他——把单词的读音用中文写下来。周天天边看边笑。我问:“苹果用英语怎么说?”周天天看着单词,笑着说:“哎泼!”“香蕉呢?”“本呐呐!”不一会,他就会读了。
虽然他很懒,却很乐于助人。每当老师的教材掉地上时,他总是扭动着胖胖的身子,像小企鹅捉小鱼一样帮老师捡起来。
这就是我的懒同桌,其实他也挺优秀的!
同桌的他作文3
我和任硕是同班同桌同学,我们之间的关系非同一般,是因为我们之间平时经常相互帮助共同学习,久而久之便成了酷似兄弟般的好同学、好朋友了。
任硕既是我同班同桌同学又同住在一个小区,要说我们是同桌同学,还不如说我们是一对行影不离的好兄弟、好朋友。任硕家里的条件比我们家里的条件要好一些,平时他总是时不时的资助我,什么本子、笔呀!他都是在我不知不觉的情况下就放进了我的书包里。有时还送给我一些旧衣服、旧鞋。开始我还不好意思,后来时间长了,我也就不再嫌弃一切照收。并且还特别开心,因为我有了一个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他能够我在生活上最困难的时候帮助我。我也知道他也特别开心,因为他知道他能用他的微博之力帮助一个人了。他同时也多了一个好兄弟、好朋友。
在生活上他经常帮助我,在学习上我也经常帮助他。他平时英语成绩不算特别好,于是每到星期天我都要到他们家里去帮助他学习英语。开始我从字母读音开始教他,从发音到读写一步一步慢慢地教他,每个发音我比老师都讲得过细。慢慢地他的英语成绩上升了不少。后来我又借用他们家的电脑教你学英语,他在掌握了电脑学英语的方法之后,他的英语水平又有很大的提高。就这样,在生活上你帮助我,在学习上我帮助他,我们在相互帮助之中便成了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
可以说,他是我一生之中无话不谈的好兄弟、好同学、好朋友,跟他在一起的时光是我一生之中最幸福的时刻。我们之间相互帮助共同成长,我们彼此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享美好时光。
同桌的他作文4
六年时光,转瞬即逝,无影无踪。马上就要小学毕业了,回头看看,身后已留下了许多从幼稚到成熟的每个脚印,这一个个脚印就像一个个流光溢彩的珍珠,给人留下了用不泯灭的印象。
同桌的他,是个贪玩、爱笑、幽默的人。说他笨吧,语文考试考了第一;说他聪明吧,那好脑子总是派不上用处,还总搞些歪门邪道。黑黝黝的皮肤,白白的牙齿,怪异的表情,说的不客气点儿,他笑起来真像中了彩票似的,他还梦想这着以后要当百万富翁,拥有着一千万元的资产,真是无可救药。
就从他的“笑”说起吧,他的笑啊,用一个词语来形容,那就是“震耳欲聋”,身为他的同桌,可真是太倒霉了。只要一有什么“风吹草动”,他会已每秒“十万八千里”的速度来传播他的笑声,“哈哈哈……”,听到他的笑声,不笑的人也会随着他哈哈大笑,那声音似乎有感染力似的,把全班同学都带动起来了。
再说说他的唱歌吧。每次上音乐课,他就成了名副其实的主角,用我的话来说,他唱歌啊,完全陶醉到了歌子里,可他却不知道,自己唱的歌与磁带上的调子根本是“风马牛不相及”,可他对于这一点却满不在乎,仍然坚持自己的观点:唱自己的歌,让别人说去吧!他唱歌的样子,真是惨不忍睹,把书放在桌子上,闭上眼睛,手还时不时的在空中“指挥”一两下,真是笑死人了。就这样,一堂死气沉沉的音乐课,就被他带动起来了……
啊!再过不久,我们就要告别母校、告别朝夕相处的老师、同学,带着依依不舍的深情,跨入新的学校,开始新的生活。但是,母校的那些人和事,景和物,都会留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