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文的行文规范
一、按照一定的规定或准则来维护机关之间的行文秩序称为行文规范。公文行文规范的内容包括行文关系、行文方向与方式以及行文规则三个方面。
二、公文的行文关系是指发文机关与收文机关之间的公文往来关系。具体地说,行文关系是根据机关的组织系统、领导关系和职权范围所确定的机关之间的文件授受关系。国家行政机关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服从国务院 ( 中央人民政府 ) 是我国各级行政机关行文关系的基本准则。党的各级组织的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是由《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的。下级服从上级,全党服从中央是党的各级组织行文关系的基本准则。
三、根据机关之间的不同的行文关系,可以将机关的行文分为上行、下行和平行三个方向,并根据机关工作的需要分为三种行文方式:
(1) 下行文。下行文是指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对所属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的一种行文。根据发文的不同目的和要求 , 下行文可分为三种行文方式: ① 逐级下行文; ② 多级下行文; ⑧ 直达基层组织和群众的下行文。
(2) 上行文。上行文是指下级机关或业务部门向所属上级领导机关或业务主管部门的一种行文。根据发文机关的实际工作需要,上行文又可以分为三种行文方式: ① 逐级上行文 , 这是上行文中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方式; ② 多级上行文; ⑧ 越级上行文。
(3) 平行文是指同级机关或者不相隶属的,没有领导与指导关系的机关之间的行文。
第五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 (上)
(命令、议案、决定、决议、指示、意见)
一、命令,简称令,是领导机关颁发的具有强制执行性质的指挥性公文。它具有权威性、指挥性和强制性。就行政系统而言,国家最高领导人、国务院及其所属部委、乡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权发布命令。其最常用的有:公布令、行政令、嘉奖令。它的写作要求是:
(1) 必须根据宪法、法律规定的权限范围发布命令;
(2) 要注意各类型命令写作的共同点和不同点;
(3) 语言要准确、凝练、庄重有力;
二、议案,是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开会期间审议使用的一种书面文件。它的特点主要有:
(1) 行文关系及办理程序的法定性;
(2) 行文内容的单一性和可行性。
三、可以提出议案的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有关机构及人员以及人民代表。议案可分为由职能机构提出的议案和由人民代表提出的议案。它的写作要求有:
(1) 提出的问题重要且已具备解决的条件;
(2) 要注意提出的权限和时限;
(3) 要注意行文格式和办理程序。
四、决定,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或重大行动作出决策和安排的指导性公文。其特点主要是性质重要、政策性强和有约束力。它的类型有指挥型、个案型和知照型。各类决定的写作有相同点也有不同点。决定的标题由决定机构、决定事由、文种三部分构成。决定的正文,三种类型的写法略有不同。决定的文字,要准确、鲜明、简洁,以便于领会和执行。
五、决议,是经领导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通过的对重要事项进行决策部署的指导性公文。其特点有二:即表达群体意志、有权威性和约束力。决议的主要类型有决策部署和结果公布两种类型。
六、指示,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工作的公文。其特点主要是针对性和原则性。按照指示内容涉及的范围,指示可分为:
(1) 涉及全局问题,带普遍性的指示;
(2) 涉及局部问题,带特殊性的指示。
总的来说,指示的写作,要以政策把握方向,内容要明确扼要,条理要清晰。
七、意见,是党政机关对重要事项发表的对工作有指导性质的文件。依据发表见解机构地位的不同,其类型可包括直接指导型和批转执行型两种类型。意见的写作要注意内容的政策性、原则性,对下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表述条理要清晰等等。
第六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 (中)
(公告、公报、通知)
一、公告是机关、团体向公众宣布重要事项的告知性文件。通告是机关、团体在一定范围内公布事项的`告知牲文件。其特点为:发布的公开性、事项的重要性和操作的严肃性。按照其内容的性质可以分为两大类; ① 涉及法定事项的公告、通告; ② 知照性公告、通告。公告、通告的写作要求是: ① 符合权限,一事一告; ② 内容明确,语气庄重; ② 注意格式。
二、公报是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重大事件的告知性文件。公报的特点和公告接近,也具有内容的公开性和重要性。发布机关的权威性。常用的公报类型有: ① 会议公报; ② 统计公报; ② 外交公报。不同类型的公报,写作时要注意的侧重点有所不同: ① 会议公报因发布目的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写法。 ② 统计公报必须由国家各级统计部门或国家指定的机构发布,任何机构不得随意发布全国性、地区性的统计数字。 ② 外交公报涉及对外关系,其发布应遵循法定的审批手续和途径。
三、通知是向特定受文对象告知或转达有关事项或文件,让对象知道或执行的公文。根据适用范围的不同,通知主要可分为六大类:发布性通知、批转性通知、转发性通知、指示性通知、任免性通知、事务性通知。通知适用面广,不同类型的通知因作用不同而写法也有差异,写作时要注意不同类型通知的不同特点。
第七章 机关法定公文的写作 (下)
(报告、请示、批复、函、会议纪要、条例规定)
一、报告,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情况的陈述性公文。报告的主要特点是重陈述和有主见。报告的类型:按照内容涉及的范围,报告可分为综合报告和专题报告。按照行文的目的的不同,可将报告分为呈报性报告和呈转性报告。报告的写作要求: ① 陈述事实要清楚扼要; ② 表述观点要精练清晰; ⑨ 语言要简洁朴实。
二、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的报请性公文。请示的特点有超前性、说明性和单一性,请示的类型:根据行文目的的不同,请示可分为三大类:请求批准类、请求帮助类,请求批转类。请示的写作:总的说来,要注意这样几点: ① 要遵守行文规则; ② 理由要充分,要求要合理, ⑧ 格式要正确,语言要得体。
三、批复,是答复下级机关请示事项的指示性公文。批复的主要特点有针对性和指导性。批复的类型:针对请示的内容主要是请求批准和请求帮助两方面,批复也可以分为两类:表态性批复和指示性批复。批复写作要注意这样三点: ① 要先回应后批复: ⑦ 态度要鲜明,措辞要明确; ⑧ 要及时批复。
四、函,是机关之间办理日常公务的交往性公文。函的特点主要有二: ① 形式灵活,适应性强; ② 务实性强。函的类型:根据内容性质,函大体可分为四类 : 商洽函、问复函、请准函和知照函。函的写作总的来说,要注意:一事一 “ 函 ” ,直陈其事,语言要平实、亲切,自然。
五、会议纪要,是记载会议情况和精神用以公布或传达的纪实性文体。会议纪要的主要特点包括纪要性、约束性、知照性。根据会议纪要的性质和拟写会议纪要的目的,把会议纪要分为三大类:决议性会议纪要、协议性会议纪要和研讨性会议纪要。
会议纪要的写作:
(1) 会议纪要一般是在会议结束后起草的,经主管领导人签字同意才算定稿。
(2) 会议纪要的标题最常用的形式是 “ 会议名称加文种 ” ,但中间可省去“会议”二字,也有的会议纪要,多半是研讨性会议纪要.可以用正副标题的形式。
(3) 会议纪要的正文一般分为会议概况、会议内容、结束语三部分。
(4) 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机关撰写 , 可以在最后署机关名称和撰写日期,也可以只在正文中写出主持机关,不另外署名。
六、条例、规定:条例是由党政领导机关制定和发布的系统规范某一方面工作、活动、行为等的法规性公文。条例的类型:根据发布条例的机关的不同,条例可分为三类: ① 党的中央机关制定的条例; ② 国家行政机关制定的条例; ③ 地方权力机关制定的条例。规定,是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规范某方面工作的规章性公文。规定的类型:根据发布机构和实际作用的不同,规定分为三种类型; ① 党内规定; ② 法规性规定; ③ 一般性规定。可将条例和规定的写作要点综合为以下四点: ① 草拟条例和规定要遵循一定的原则; ② 起草条例和规定,应当对现行内容相同的法规进行清理,同时应当注意与其他有关法规的衔接和协调; ③ 条例和规定的内容用条文表达,常见的有 “ 章条式 ” 和 “ 条款式 ” 两种写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