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习惯作文400字(2)

2021-01-18习惯

优秀,习惯作文400字6

  你来之前,我早已习惯了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逛街,一个人戴着耳机挤在公交上,一个人孤独入睡。

  你就这样,突兀地闯进我的世界。面对你阳光般的关心,我却,选择了逃避。却又希望,你会再次出现在我面前。一旦拥有,我就舍不得,再次失去。我以为,你会就此放弃,可你没有。我动摇了,我天真的以为就算你走了,我或许也不会怎么样。殊不知,以后的我会因为这一刻的动摇而后悔。、

  我开始渐渐习惯了,习惯两个人,习惯向你诉说心事,习惯有你的陪伴。我想,我已经离不开你了吧。

  没想到,你终究还是离开了。

  那个令我终生难忘的下雨天,你站在马路边,在和我打电话,却并未注意眼前行驶的轿车。一场意外,你出车祸了,电话那头只剩下忙音。医院,苍白的床单,苍白的墙壁,苍白的你,似乎一切都如此苍白,连文字也如此苍白。

  我该拿什么救你,心仿佛被撕裂般的痛,然而我只能坐在病床边看你受苦。原来,我比我想象中更怕失去他。你像一个长辈,笑着对我说不用担心。可你知道吗,医生说你活不过一个星期,我又怎么可能不担心。

  最后,你还是走了。你为什么不带我一起走呢,自己走了,抛下我一个人,这样很好么。你知不知道,这样很自私。我喃喃道。

  我曾不止一次这样想,如果当时我没有和你打电话,结局或许会有所不同吧?

优秀,习惯作文400字7

  九岁开始,我像面包“发酵”那样“发”了起来,自从那次“发酵”以后,妈妈再也不许我吃零食了,我听到这个消息以后,神经如同山崩地裂一般,心凉了,可这还不是最糟糕的,尽管我被禁了零食,“发酵”还是止不住。

  随着越来越胖,到了班级以后就天天被人嘲笑,尤其是那个谁,骂我“吃鸡腿的大妈”,我火冒三丈。发作了一次又一次,就一点也不想理他了。

  从那以后,一向懒惰的我居然开始下楼跑步了!一天一圈,久而久之,我竟然廋了不止五斤。可刚消停一阵子,又“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肉回来了。这可把我苦死了,又要被人笑了,哎。我企图再下苦功,可一天一圈没有效果了,那加一圈试一试。我又努力了一周,终于放弃了,哎,我看我是减不下来了,郑文轩啊,你就认命吧!

  从那以后,我就真的认命了,不再那么拼了老命得去跑步了。“发酵”也渐渐停下了“攻击”。同学们也不在乎我的模样了,我把生活拖回了“正轨”,现在,我又能在学校开心了。不过,我还是希望能变回九岁之前的我,可我早已习惯不吃零食了,也习惯接纳同学们的嘲笑了,习惯了就好。

优秀,习惯作文400字8

  我有一个好习惯,就是专心。说起专心,我以前可不这么专心的,总是三心二意,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因为这,我犯过的毛病也不少呢!

  有一次,老师让第二天带上实验工具,我听得很认真,想着一回家就准备好,可是一听到电视里少儿频道的动画片开了,就什么都给忘掉九霄云外了。后来看到姥爷在玩平板,又去凑热闹,早想不起带工具的事了。第二天老师狠狠的收拾了我一顿。

  还有一次,妈妈很忙,让我去烧水,我很不情愿的去打水,水接到一半,我就没耐心等了,于是拿上本书去看,一下子就投入进去了,根本忘了水龙头还开着这事。后来还去玩了会玩具,后来我觉得有什么事没有做,啊,不好,水!可是已经过去好久了,水浪费了好多!哎,最后妈妈没有打骂我,但是语重心长的和我说:“无论什么事,就怕专心,你这样总三心二意,以后会吃大亏的。”看着妈妈温柔又无奈的眼神,我下决心要改掉这个毛病。

  从那以后,我就处处注意,做事努力一心一意,不分心,慢慢的就养成了专心的习惯了。

优秀,习惯作文400字9

  美国心理学家威廉。詹姆斯说:“播下一个行动,收获一种习惯;播下一种习惯,收获一种性格;播下一种性格,收获一种命运”,就是说习惯可以决定一个人的命运。我现在就有很多的好习惯。

  我从小就有不挑食的好习惯,以前二年级的时候我就可以吃得下两碗饭,我也很喜欢吃菜,芹菜、莲白、白菜……我都喜欢吃,所以,我现在算班上特别强壮的一个。我现在还在我们学校的校篮球队里面。现在,我都可以举起比较重的东西,我可是家里的小巨人,可以帮爸爸妈妈搬运一些重的东西回家哦!

  我的第二个好习惯就是爱看书。我每天回到家里,只要一做完作业,我就会跑到房间里面去看书,三年级,我每天都可以看1、2本书呢。因为这个好习惯让我学到了很多知识,所以现在班上的同学都叫我“百科全书”呢,我可自豪了。

  我还有第三个好习惯就是写字写得很漂亮。我记得一年级的时候,妈妈给我做了一个计划,就是每天没写好的字就要重写,因为那个时候我才学会写字,所以总写得不好,我还因为这件事哭过呢,但是我不信我写不好,所以我每天回来的时候都要练一页字,现在我终于把字写好了。

  我真希望这些好习惯能一直陪伴着我,因为它能让我的身体越来越健康,学习越来越进步。

优秀,习惯作文400字10

  今年暑假,我看了许多书,其中最喜欢的要数《鲁滨逊漂流记》。作者是英国著名作家:丹尼尔·笛福。书中讲述了17世纪一个名叫鲁滨逊的英国人冒险航海,途中遇险,流落荒岛的故事。

  在这个被鲁滨逊称为“绝望之岛”的荒岛上,鲁滨逊面临人生从未有过的绝境---没有食物、没有房屋、没有衣服、没有武器、没有地方可逃、更没有获救的机会。但他并不因此而坐以待毙,他有顽强的意志力,在困难面前不畏惧、不悲观,他对生活不抱任何不切实际的幻想,而是脚踏实地去战胜困难。

  最终将“绝望之岛”变成自己舒适、安逸的家园。我印象最深刻的情节是鲁滨逊制作陶器。作者不厌其烦的介绍他怎样将泥罐堆起来,四面架上木柴,下面生了一堆炭火,一直烧到罐子红透为止,保留五、六个小时的热度,然后慢慢减去火力,并整夜守着火堆,不让火力减地太快。精彩的细节描写,让神奇的故事真实可信。

  书中还讲述了鲁滨逊搭帐篷、修栅栏、开山洞、盖住所、捕鱼狩猎、驯养动物、开辟牧场、种植庄稼、学做面包、制作家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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