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咔嚓,咔嚓”茂密森林中,传来一阵脚步声。一个头戴鸭舌帽的人影正缓缓向一条小溪踏步而来,那脚步声由远而近,由远而近……
“呸!什么原始森林,还长白山呢,连只鸟儿都没有,还让不让俺有口饭吃啊!”那人向地上吐了吐口水,骂骂咧咧地坐了下来,捧了滩水扑到脸上,洗净上面的灰尘。
他叫王明,村里人都叫他“半疯”,谁也不知道他干什么,整日里深居浅出,他长得奇丑无比,年仅二十岁,可脸上早已布满沟渠般的皱纹,还有一条狰狞的伤疤,从眼睛下面划过脸颊,仿佛是一个深渊魔鬼的狞笑。
他捧出一根闪着亮光的铁家伙,开始摩挲起来,涎水一直从嘴角流到衣领。仔细一看——枪!“嘿嘿!老子能不能吃上饭全靠你了!”他轻轻一笑,缓缓地说着,这语气让人不寒而栗。(
“吭!吭!”一声动物的叫嚣声传入他的耳畔。王明猛地一抬头,握着枪直起身来。他眯着眼睛,向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阳光透过树冠射到地上,仿佛散满了一层碎金。一只鹿角在阳光下若隐若现,“吭!吭!”的叫嚣声越来越响,传到最后,终究变成了一声声惨痛的呜咽声。
王明呆呆地端详着那根鹿角,在阳光的照耀下是那么美丽,分岔均匀,就好像梅花树的枝一般!他咽了口口水,扛起枪飞奔向那片草丛。
这是一只腿部严重受伤的雄鹿,连站也站不起来。它用充满渴望和期盼的眼神盯着王明。此刻的这只雄鹿一定是渴望得到王明的帮助,期盼王明不要伤害它。它用舌头舔着王明粗糙、布满伤口的手,嘴里的呜咽声也变得轻柔起来,仿佛在央求着王明。
王明轻轻地咬着自己的嘴角,牙齿上好像流出几丝殷红的血迹。扛着枪的手也轻放下来。“半疯”纠结起来:如果将它杀死,他就能洗刷“半疯”的名号,成为村上数一数二的好猎手,若放弃,自己的第一次狩猎将以失败告终,自己的一生可能碌碌无为。
此时的王明看到这只雄鹿的眼神里流露出的哀怨眼神,心里一阵刺痛,悲怜之情油然而生。“算了!”王明放下了枪,“老子今天心情好,放了你!”他一甩背包,扛起枪,朝着森林外跑去。
地平线上,一轮红日缓缓落下,夜幕即将来临,通向森林外的小道上,散布的金色余晖令人怦然心动。也许,这就是王明的康庄大道。他想:要证明给村里人看,自己不是“半疯”,还要谋一份好工作,养活自己与家人,做一个平凡而又纯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