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曾为了爱玲的一句话发笑,她说,晚上听不见街上电车的声音便难睡得安稳。
很烟火气的话,然而笑,并不是笑她俗。只因为我喜欢。爱极了这般坦诚,且坦诚得让人放心——因为知道她决非浮华的女子。这话听起来,便更有了一分调皮似的笑感。
爱玲十八岁拿到第一笔稿费,买了一支丹嘉唇膏。却也并没怎样用。
中学学业结束之后,和母亲要添置衣装的钱。母亲说若不愿上大学,自可以将钱来置办妆饰陪嫁等用,而若还有继续攻读的意愿,则这一注花销大可不必。
她无悬念地去了大学。
她写小说,《金锁记》、《倾城之恋》、《白玫瑰与红玫瑰》……一时声名红遍上海滩。
她的文字苍凉犀利,冷到蚀骨。
她看着爱的男子,幸福到满眼满眼都是金粉。听他说,但凡爱玲说好,我便觉得好……
她在几经辜负之后断然绝了爱,写信:“我已不喜欢你,而你是早已不喜欢我了的。”
该怎样形容她,这样一个热爱“生命的欢愉”却又似乎游离尘世的女子。
爱玲从不讳言自己的爱俗,下笔亦不掩深刻色调。写女子名是娇蕊、佳芝、川嫦,最华丽的是殷宝滟:猫脸女人,美得落俗套,抱一大束珍珠兰苍兰站在门外,而灯光亦是昏黄的。换一个人来写,便是无可一读的败笔,唯爱玲不然。
这个女子笔力的深刻足以压过旧上海所有的浓墨重彩,让乱世繁华一概消声在她一双冷眼的注视下。因为爱之深,愈发能看到深处的痛。入世的外表下是一颗出世的心。
她确凿是这人间烟火里的人,她爱过了恨过。只是太过颖慧,世事红尘一点染,还未浸入肌肤,便足以令她完成从沉迷到了然到了悟的过程——这条终许多人一生都无法走完的路。所以我们和她,永远是隔了云端的。或许这样说,是因为我的确没有一个准确的态度,来对待张爱玲以及她的文字。我只是想,对于一个站在云端上的女子,目下有些人所做的事情是会让她笑话的。
比如把她归类到小资,再把小资作为自我标榜的优雅。
小资是什么,建立在物质不贫乏基础上的某种闲散情调,适合薄醉,适合矫情,适合惆怅。适合有小聪明的少女模仿,强调自己的与众不同。
爱玲不惆怅,骨子里是深的苍凉。像她扬着头的那张旧相片。
烟火,是不同的。小资们的所谓优雅,就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她们最恨别人说她们有烟火气。而爱玲,烟火气是她披着行走人世的外衣,再华丽,也终可挥袖丢弃。
爱玲说:“我的确是俗人,我爱这俗世。”
小资们说:“哦呦,他们好俗哦,像他们一样真是笑死了。”
都在追求自己得不到的东西。
这或许是她们唯一的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