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祖父的狗小学生作文1800字

2018-08-10爷爷

  那天在收拾旧照片时,意外地找到了祖父家的全家福,照片上一家人其乐融融的样子。抚摸着旧照片,忽然看到了角落里的一条尾巴,一缕黑色,那便是祖父家的狗。

  祖父家的狗不是什么名狗,总之一般人是不知道它的种类的,不像牧羊犬或是哈巴狗一样,熟为人知。它似乎也没有名字,只知道以前家人用温州方言中的一个语气词叫唤几下,它便从远方过来了。久而久之,大家都那么叫了。

  它是曾祖父在路边捡来的,当初曾祖父也没有什么别的想法,看其可怜同时家中又缺点什么,便一道儿就捎回来了。它到家里时,母亲才二十岁,自然而然成了母亲那儿四姐妹的玩伴。曾祖父待其不错,虽没有狗粮,但一日一些骨头还是有的。尽管有些是人们吃剩下的,但是它还是很乐意去接受的,毕竟比在路边舒坦和温暖多了。

  时间也便这么走过,它从幼年逐渐走向成熟。那时曾祖父还经常出去干活,它便也跟着去了,早出晚归,日复一日。直到曾祖父干不动后,把家中的担子交给了祖父,它便很少出门了,多半是在庭院中游荡。后来实在是觉得无聊,它也开始跟祖父一块儿出去。

  那年我从外省回家,半夜才到家,距家门还差几十米,它便早已提防喊叫。母亲依旧用那温州方言的语气词呼唤了下,试图想让它停下来,可是不管用,直到曾祖父走到它身边才安静下来,换得一阵清净,这便是我对它最初的印象。第二天早上我便发现它身体上有道疤,那地儿没有皮毛,血红一片。我问及母亲才知,有次母亲和大姨在玩耍,不小心将刚烧开的开水洒在它身上烧坏的。那次之后,它就躲在院中的角落里一个月没有进家门。母亲一行人也不敢前去照顾,只有曾祖父还每天过去送饭,他不怕它,它亦不怕他。直到后来伤疤愈合它才回到了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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