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岁岁月相似,2008年中秋月更明。
在成功举办北京会和正在举办残奥会的金色秋天里,我们迎来了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中秋节。今年中秋,是全国法定假日的第一个中秋节,情由境生,月色在人们的眼中更美丽;今年中秋,是改革开放的第三十个中秋,“三十而立”,硕果累累,人们赏月的心情更舒畅。
秋高气爽,景色宜人。今夜,海内外中华儿女,无论身在何处,都一同欣赏天上明月,一同品味人间团圆,一同思念远方亲人,愉快祥和,意蕴深长。
中秋节,作为一种文化符号,自古就是文人墨客的吟咏对象,诗词歌赋美不胜收;作为一种文化心理,表达着人们对和谐、富饶和安康的美好愿望;作为一种文化源泉,有着向往团结、团圆的人文精神内核。中秋是中华儿女的共同精神家园。
将清明节、端午节和中秋节等传统佳节确定为全国法定假日,是保护节日文化遗产的举措,体现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尊重,彰显了中国人的文化自信与文化自觉。中国人自古有拜月、赏月、祭月的习俗,又大多吃“月饼”,喝“团圆酒”,盼团圆、祈平安。这个风俗不因时代变迁而褪色,而是被赋予新的文化内涵,这就是盼望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建设和谐社会。不论我们走到哪里,只要是中华儿女,都会有一种强烈的对民族文化传统的认同感。
在法定节假日中突出清明、端午和中秋等传统节日元素,不仅适应了民众欢度传统佳节的需求,也是对民众休假做出的更加科学合理的制度安排,彰显着社会制度的人文关怀,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待。假日时间的增加,标志着社会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使广大劳动群众获得更多休息,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重要内容。
我国政府和人民群众越来越重视节假日的安排。今天,休假已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全国的法定节假日的增加,正是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开放成果的一种方式。越是生活节奏紧张,越是工作事务繁忙,越应当保障人民群众的休假权利。
我们祝愿全体中国人民和海内外中华儿女,团团圆圆,和和美美,过一个欢乐祥和的中秋佳节。我们祝愿伟大祖国,欣欣向荣,蒸蒸日上,走向更加美好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