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本书不是我想看的;其实,这本书是我无意看的;其实,看了之后才领悟出其中的感动;其实……天鹅,我一直以为是白的,从小到大一直都是,后来,妈 妈给我买了一本书,书名的前三个字:黑天鹅,原来这个世界上还真的有黑色的天鹅,后三个字,紫水晶,我想,这黑天鹅,不可能是紫色的,难道是眼睛?
打开第一页开始读:一个名为约翰·威廉斯的生物学家来到澳大利亚,随身带着一本父亲交给他的日记,为了寻找袋狼,于是他与丧夫的黑天鹅紫水晶生活在了一起,在寻找袋狼的日子里,约翰帮紫水晶赶走对它有害的动物,当然,还要驱除抢占雪荷塘的野蛮黑天鹅,紫水晶孵出了蛋,约翰和紫水晶一起将那些小天鹅们抚养大,但是,后来约翰把父亲交给他的日记看完,上面要求必须在黑天鹅墓地里杀死四只黑天鹅,不然,就不得继承那笔巨额家产。在良心和钱财的两重抰难下,他毅然将那本染上许多无辜天鹅鲜血的日记烧掉。
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就是紫水晶,即使亡夫,也坚持把孩子养育成鹅,即使孩子死去,也绝不在"丈夫"约翰眼前透露一点情绪,好像这个孩子都没在这个世界上存在过。约翰为了不违反自然规律,在紫水晶的央求下也不救它,于是紫水晶忍痛扯断自己身上最美的婚羽,那是每个雌天鹅身上最美的羽毛!但是自己美又如何,紫水晶为了孩子,也将美放在一边,孩子没了,就彻底没了;羽毛没了,但可以再长!我最佩服它的便是那高大而渺小的母性光辉,孩子第一,自己次之,让我想起了妈 妈,每次看到自己喜欢的,即使多困难,妈 妈也会给我买来,但也从不溺爱。
有时候,舞台上的黑天鹅确实邪恶,但是现实中的黑天鹅,却不过与白天鹅那样,纯洁,美的极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