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看到喜欢的东西就会拿走,以为就是自己的了。年幼,无是非观念,不以此为耻。
读书时,看到自己喜欢的句子或一段落,便会摘抄在一个笔记本里,作文里出彩的部分也 大都归功于这平日里的积累。比如四季景物的描写,人物面部表情的刻画......往往稍加改动后据为己有。每每听着作为范文被老师朗读时心里满满的洋洋得意,并未觉得有何不妥,感觉如同少女在姹紫嫣红中摘一朵自己喜欢的插在鬓角装饰发髻一样沾沾自喜。
如今,如读到打动自己的文章, 粘贴进自己的空间发表,迫不及待的想与大家分享。有时,也会在自己的.日志里摘抄一部分补充一下内容,浓墨淡彩间,画意融融.....只是喜欢,仅仅喜欢而已。衣服破了,从别处拿来颜色相近尺寸相等的一块布填补漏洞,然后,密密修补成一朵赏心悦目的花儿。至于是否已构成抄袭,从未想过。
今天,乍听,五味杂陈!那种滋味难以言表。有没有,我承认有!不想过多的解释,也不用强辩什么。事不关己,心情自会不同。
回家说与老公听,他劝我以后不必费神熬心的再为他人做嫁衣,既不以文字谋求生计,又不靠文字扬名立传,仅仅因为喜欢,只是字里行间里跌跌撞撞中蹒跚学步,空间里随便写写自己喜欢的也就罢了,只要自己喜欢,别的都不重要。
仔细想来,老公的话不无道理,心情顿然开朗了许多,自己本就是家庭一主妇,既非莫言,又何苦强求?都说想开了就是天堂,想不开就是地狱,呵呵呵,天堂与地狱仅仅是一念之差。
只要自己喜欢,别的都不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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