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民办小学录取办法
小学教育阶段后为中学教育阶段,小学包含在九年义务教育内,小学教育不收取任何费用。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杭州西湖区民办小学录取办法,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杭州西湖区民办小学录取办法
(1)如民办小学报名人数超过其招生计划数,将组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如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民办小学一次性全部录取。已被民办小学录取的儿童不再安排其他小学录取。
(2)第一阶段招生录取阶段(含民办小学录取和公办小学第一阶段录取)未被录取的儿童,均纳入公办小学的第二阶段录取程序。区教育局和学校根据儿童户籍、父母户籍、家庭住房等情况,按“住户一致”优先原则分类排序,其中选报民办学校及补报民办小学的',按“同类排序靠后”原则,排在直接报公办小学的同类别儿童之后。
招生对象
1、本区常住户籍的适龄儿童;
2、《浙江省居住证》签注且实际居住在本区的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儿童;
3、国家、省市政策规定可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适龄儿童指的是: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出生、年满6周岁,或往年经区教育局批准缓学的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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