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住户维权倡议书【一】
尊敬的**业主:
**交房日期日已迫近,但是目前从工地现场反馈回来的信息看,我们购房时所看到的精美的公共空间的装修恐怕已经无法达到了!从现场拍摄的照片看,除一楼公共大厅外,其他各楼层的公共电梯间存在偷工减料的情况!
大家在销售的带领下参观样板区的情景想必还记忆犹新,精致漂亮公共电梯间时刻打动着我们。步行进入8号楼3层样板区,刚迈过防火门进入电梯间,过道左右两边均为瓷砖大理石贴面印入眼帘,大理石与瓷砖交界处用腰线进行装饰,显得高档美观。
而目前看到的现实情况是,这个过道的墙面装修被开发商取消了!!!只是在墙角装饰了一条地脚线,而墙面仅仅使用墙粉进行了粉刷,瓷砖、大理石、腰线都没有了,简直就和安置房一样!以弄脏了以后都没办法清理,一个脚印就可以把这面墙解决掉,现在想想就知道若干年后是什么样!
我们接着往下看,通过过道走到电梯处,样板区看到的“瓷砖大理石贴面,大理石与瓷砖交界处用腰线进行装饰”的装修也已不复存在,全部草草的使用了清一色的瓷砖进行贴面,大理石与腰线通通取消,档次大大降低!
具体的情况及图片大家可以通过**帖子进行查看。
做为普通的老百姓,我们没有什么过分的要求,我们事先是看到样板区的标准才决定购买的,购买一套商品房对我们大部分人来说是一辈子的积蓄以及几十年的贷款,可以说一辈子的大部分时间及收入都搭了进去!这些都是我们辛苦的血汗钱!
而**开发商现在答复,样板区的.装修仅仅是营销手段,不做为最终交付的依据!——————你在室内装的再豪华,我们知道是营销手段,可公共空间的装修说一句是营销手段就能了事?你知道有多少业主是看了公共空间的装修才决定购买的吗?难道你不知道这样是会误导业主吗?这是一个负责任的企业吗??
所以,请广大业主尽快加入“维权群*****”,我们要联合起来,用我们的实际行动,向开发商的行为说不!我们要联合在一起,用我们不屈不挠的精神,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小区住户维权倡议书【二】
伴随着喜悦的心情,大家本该搬进新家,安居乐业,享受幸福美好生活,但却因为违规交房、小区配套设施严重不到位等事关业主切身利益这一重大民生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业主们的正常生活,这种困扰还将不断持续扰乱各位的身心。
一、违规交房
一期项目已于20xx年6月30日交房,但细心、严谨的业主们会发现西安御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整个交房验收存在不规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没有向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登记手续,《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应当向建设部门进行备案,未备案的,备案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竣工验收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涉及公共安全的内容,组织工程质量监督、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或者单位进行验收”。
不论是一期还是本应该交房的二期,经了解得知,都未能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手续,让人不仅联想开发商将国家法律,政府规定置于何地?开发商怎能如此轻易避开政府部门监管,而同时,相关政府部门又是如何履行监管职责?我们认为政府如不能切实尽到监管职能,将是严重失职,也将失信于人民群众,损害政府形象。
二、大配套设施严重滞后,影响业主生活
小区一期交房已半年有余,至今自来水、天然气管道仍未铺设到位,开发商及西安立丰物业管理公司合同履约效果及服务水平就实难苟同了,目前物业公司向广大业主提供没有安全保障的井水,
小区周边遍布重污染企业,此种情况下若是收取水费,那么将是于法无据,于理不通,各位业主,使用放心、安全的市政供水本就是合同要求开发商承担的义务,但何时能通干净自来水、天然气?我们要求开发商限期给予解决的,对此,我们要求开发商承担房屋交付之日起直至自来水、天然气开通之前所有物业费用,此要求基于《住建部第385号文件---《住宅建筑规范》及《购房合同》约定提出,对于给业主正常生活造成的影响,我们要求开发商对此承担违约责任,并给予赔偿。
住建部第385号文件是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368-2015,是国家对住宅建筑的强制性要求,“11.0.1住宅竣工验收合格,取得当地规划、消防、人防等有关部门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并满足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备案要求,才能说明住宅已经按要求建成。在此基础上,住宅具备接通水、电、燃气、暖气等条件后,可交付使用”。
对于开发商违反国家明文规定的违规、违法行为,我们业主决不能容忍,对于我们业主的切身权益,我们责无旁贷,我们拒绝使用毫无卫生保障的水,使用干净、放心的水,是我们不可剥夺的强烈要求。
我们同时要求开发商在交付房屋的同时开通网络、有线电视,使得我们的正常生活得以切实有效的维护。
三、小区绿化率未达到国家要求的标准
小区一期交房已过半年之久,小区绿化率不尽人意,根据《住建部第385号文件---《住宅建筑规范》“ 第4.4条关于室外环境4.4.1新区的绿地率不应低于30%。在征得业主同意的前提下开发商本应在10月期间完成国家规定的绿化率,但开发商却没有遵守国家强制性要求,违规、违法行为显而易见。对此,我们要求开发商给予业主进行赔偿并限期达到要求。
四、二期项目违约交房
二期交房本应于20xx年12月31日交房,但时至目前,开发商仍未按约交房,对此,开发商应承担以业主所交付购房款为基数,每日承担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限期及时交房。
五、办理大户口的问题
西安立丰物业管理公司针对目前已入住的业主们,迟迟不见办理小区大户口的迹象,并且未给予明确说法,及时解决业主诉求,西安立丰物业公司欠业主们一个交代!!
六、小区附属幼儿园的问题
各位业主,当我们在昆明时光售楼部看房、选房摇号的时候,开发商工作人员都曾明确向业主提供幼儿园,但时至今日,小区幼儿园进度缓慢并有停工迹象,针对此问题,请开发商明确答复幼儿园何时投入使用,满足业主小孩正常入园的问题。
七、关于要求西安立丰物业管理公司配合公交线路新开及线路延伸
随着业主不断入住,小区周边交通出行已成为广大业主的困扰一大问题,我们强烈要求物业公司积极联系公交公司、相关政府部门尽早开通公交线路以及线路延伸工作,及时明确答复业主相关工作开展进度。
八、兑现小区公交的承诺
开发商前期曾承诺开通小区公交,但时至今日仍未能兑现承诺,我们要求开发商及早兑现,切勿透支诚信,失信于广大业主。
我们呼吁广大业主积极参与维权行动,维护我们广大业主自身权益,杜绝漠视自身权利,让我们做自己权利的主导者,业主们,快快行动起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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