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大队致广大市民一封信

2018-07-20公开信

     导语:下面是一篇市交警大队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提醒大家安全出行。

致广大市民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为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治理城区停车乱、停车难,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和谐的停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和市政府有关文件规定,现就加强城区道路停车秩序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整合停车资源。新增部分道路(含人行道)停车泊位,取消部分不规范的人行道停车泊位,均衡停车资源。其他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设置、撤除道路停车泊位,或者设置影响机动车在道路停车泊位内停车的障碍。城区道路增设禁停标志及站桩、护栏等隔离设施,严禁机动车侵入人行道、绿化带停放。

  二、规范车辆停放。机动车、非机动车严禁乱停乱放,应当停放至停车场或顺向停放在划设的指定区域内。机动车在设有禁停标志、标线的路段,不得停车,严禁机动车占用盲道、无障碍通道、消防车通道。

  三、完善收费管理。道路(含人行道和公共广场)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具体收费标准及方式均以物价部门核定备案并公示的内容为准。

  四、严格执法管控。农贸市场、超市、饭店、学校、银行等企事业单位及各门店必须认真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对违法占道、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公安、城管部门将联合执法,对道路上的违停行为依法采取违停抓拍抄告、罚款、拖移等措施。下列8条道路将作为机动车文明停车示范道路:西大街、燕山中路、台港路、燕山路、育才路、罗湾路、平陵中路、南大街。

  上述要求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和配合。同时,希望你们对我市城市交通管理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是我家,管理靠大家。各位市民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营造一个整洁、优美、和谐、文明的城市交通环境而努力!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16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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