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乡广大居民: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创建平安乡乡的工作部署,乡委、乡政府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创建平安村乡活动。
创建平安村乡的基本标准是:第一,居民生活安全有序,不出现偷盗、抢劫行为;第二,居民邻里友好,家庭和谐,不发生打架斗殴、聚众、家庭暴力、非正常死亡等事件;第三,居民生产生活诸多环节,消除了安全隐患,无安全事故;第四,居民遇到矛盾纠纷,主动按《信访条例》的规定,找村(居)委会干部调解,做到小事不出村,村大事不出乡,无群体上访和越级上访。
为实现以上创建平安村乡的基本目标,乡党委、政府三管齐下,抓创建平安村乡活动的开展。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把保稳定、保平安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各位乡、村干部,乡成立了由乡委书记、乡长亲自任组长的创建平安乡领导小组,建立了信访接待中心和便民服务中心,同时,按照“谁的辖区谁负责”的原则,乡与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签订了社会治安、保稳定、保安全三个方面的责任状,目的在于调动全乡上下齐抓共管保稳定的积极性。二是严格执行保稳定的系列制度。以“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境界,热门思想汇报把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放在首位去解决,对居民的合理诉求,能够马上解决的立即解决;一时难以解决的订出日程表,限期解决;对不合理诉求,安排专人上门,认真宣传政策,做好解释工作。对居民的信访,实行“首问负责制”,落实责任人,包调查,包处理,包息诉罢访,包稳定。并建立信访档案。三是长期坚持“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在防范不稳定因素上,组建了由派出所、司法所、民政办、法庭、各村治调干部参与的治安巡逻队,实行季节性巡逻、重点部位巡逻,对发现打架斗殴、、偷盗、张贴反宣传标语等违法行为,及时从严予以打击,依法依规区分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刑事或经济处罚。
各户平安,则全村平安,各村平安,方能全乡平安。希望全乡居民大力支持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响应各村、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的“平安村”、“平安校园”、“平安社区”、“平安单位”等创建举措,共同为创建平安**而出力献策,积极主动参与创新活动,个人简历共同营造**乡经济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安定有序、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