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安主管在保安工作上负有具体的责任。
二、协助行政部经理督导及教导各保安员工作。
三、制定、部署保安部的工作计划,督促各保安员的工作。
四、执行公司传达的各项工作及一般日常工作的跟进。
五、主持保安工作会议,贯彻行政部经理的指令。
六、定期安排培训下属及各部门员工对防盗、防火等方面的知识教育。
七、安排体能训练,保持员工经常处在最佳状态工作。
八、及时向行政部经理反映租户的意见及投诉。
九、与部门经理商讨编制有关紧急事故发生时的应急措施。
十、须认识周围环境,熟悉本公共设备的位置和保安监控的重点,以便执行工作。
十一、做好全班的考勤工作、主持岗前训示、检查仪容仪表、分派岗哨有关工作。
十二、加强与所属管辖警区的警民关系,以便日后执行工作。
十三、对重点岗位的巡视,每天不少于三次,每月夜巡不少于三次。
十四、定期抽查保安部监控中心记录本,报告记录本及巡逻记录等。
十五、熟记紧急联络信号,电话号码,对讲机号码。
十六、考评及报告保安员上班工作的情况。
十七、不定时巡视、督促各岗哨,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现象。
十八、处理一般性的治安案件和投诉。
十九、管理好本班的警具器械和公用物资。
二十、定期向行政部经理汇报有关保安事宜。
二十一、定期与消防单位联系,以便日后执行工作。
二十二、完成行政部经理交给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