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持续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创建市级公务员示范单位,进一步深化和扩大创建成果,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根据省、市文明委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2015年度省级文明单位标兵创建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审计监督全覆盖这一中心,牢固树立“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二十字工作方针, 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为主线,深化创建理念,健全创建机制,丰富创建载体,扎实推进思想、道德、法治和文化建设,增强审计机关的软实力和影响力,促进审计事业全面、文明、健康发展。
二、创建目标
按照精神文明建设的标准和新时期审计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队伍政治过硬、业务熟练、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精神文明建设富有特色,目标明确,措施得力,创建工作不断出新;审计人员“强素质”,审计监督“咥实活”,审计工作“创争出”,继续保持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荣誉称号,通过长期不懈努力,把我局建设成为精神状态奋发有为、人际关系团结和谐、服务质量不断优化的国家级精神文明单位。
三、创建内容
(一)加强党组织建设。一是强化理论学习。扎实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完善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学习制度,分类制定学习计划,坚决治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官僚主义作风,牢固树立“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思想。每年组织干部集体政治学习不少于12次,每次不少于3小时,使党员干部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和领导干部过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增强党性修养,凝聚共识,增强工作合力。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分工负责制度,对人口计生工作的重要决策、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大宗物品采购等重大事项,都严格按照有关程序,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集体讨论决定。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相结合,做到班子成员之间相互学习,相互尊重,协作共事,充分发挥每位成员的主观能动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落实机制。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规范并落实财物管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收入申报等制度。积极开展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廉洁勤政的思想底线。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和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开展述职述廉活动,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到位落实。
(二)加强思想道德建设。一是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公民道德教育、政策形势教育等活动。二是认真开展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办好“道德讲堂”,全年开展学讲活动4次,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以人为本,提升素质这一核心,立足本职岗位,以敬业奉献、诚实守信为重点,加强“四德”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在遵守基本行为准则的基础上追求更高的思想道德目标。三是开展“道德规范在岗位”活动,以“责任、忠诚、清廉、依法、独立、奉献”的审计人员核心价值观为标准,干部职工签订“遵道德讲文明做文明公民”承诺书,深化先进典型培树,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五好领导班子”、“最美审计人”、 “共产党员示范岗”、“优秀公务员”、“文明职工”、“五好文明家庭”等评选、推荐、宣传活动,努力营造崇尚、学习、争当好人的浓厚氛围。科室达标率100%,机关内部形成“比、学、赶、帮”的良好局面。四是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积极利用市审计局门户网站传播文明风尚,建立网络文明传播队伍,加强文明礼仪教育,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引导干部职工自觉“修身律己,做文明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向干部职工推荐道德经典书目、篇目,开展中华经典、道德箴言诵读等比赛活动;借助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开展“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倡导文明新风。五是开展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大力倡导“学习雷锋、关爱他人、提升自己”的理念,结合开展“温暖审计”行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开展助人为乐、扶贫济困等社会公益活动,建立常态化的志愿服务制度。
(三)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一是按照“三严三实”要求,继续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问题整改。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落实为民务实清廉要求,大力弘扬认真精神,抓住反对“四风”这个重点不放,集中解决局领导班子、县级干部、科室(单位)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把改进作风的要求真正落实到基层,真正让群众受益。二是加强机关管理。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争创“五型”机关。强化政务公开,利用门户网站、政务微博等形式,及时公开有关政策、机关事务和投诉电话、信箱等内容,认真解决群众的咨询、投诉,树立 良好机关形象。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关心职工工作、学习、生活和身心健康,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参加平安建设,搞好科室(单位)内外环境整洁,倡导低碳生活,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积极开展城乡共建、创建国家级园林城市等活动,推进创建活动深入扎实开展。三是积极开展文体活动。积极参加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充分展现机关干部职工的精神风貌。利用节假日,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丰富干部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四)强化法律安全意识教育。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形势教育和纪律教育,深入开展普法教育活动,认真学习国家重要法律法规规章,使每个干部职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处处依法办事;提高防范意识,杜绝任何违法现象和责任事故的.发生。
(五)做好单位计划生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婚姻法》、《陕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计划生育年年达标,符合“三率”要求。
(六)加强硬件素质,坚持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图书阅览室、职工娱乐室、健身场地等精神文明单位硬件,机关大院和住宅区管理到位,环境优美。坚持执行2014年修订完善的23项创建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程序,明确职责,提高效率,通过落实各项制度,使内部管理规范有序,努力打造优美整洁、规范有序、文明高效、品位高雅的文明机关形象。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创建工作机构不散,目标不变,力度不减。坚持将创建工作纳入全局工作规划,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与其他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落实。
(二)加强检查调度。实行一月一安排、一季一调度、半年一总结制度。领导小组定期听取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创建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检查工作进度和落实效果,确保创建工作顺利进行。认真总结创建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逐步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的长效机制,推动创建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 常态化,不断提升创建水平。
(三)夯实创建责任。继续坚持文明创建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坚持领导小组组长对创建工作负总责,副组长负直接责任,成员负具体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压实责任。市经责处党政科、政办科为文明创建工作牵头、主办科室。年底把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自查和上级复查的情况,作为评选先进科室、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对创建工作不力、影响考核成绩的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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