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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蜂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细则(国质检食监〔2006〕365号)
一、发证产品范围及申证单元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产品包括蜂蜜和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蜜指蜜蜂采集植物的花蜜、分泌物或蜜露,与自身分泌物结合后,经过充分酿造而成的天然甜物质(原料蜜),经过滤、脱水(根据需要)、灌装加工而成的产品;实施食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蜂王浆(别名:蜂皇浆)指工蜂舌腺和上腭腺分泌的,主要用于饲喂蜂王的浆状物质,经过滤、加工制作而成的'蜂王浆及蜂王浆冻干品产品。
蜂产品的申证单元为2个:蜂蜜;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在生产许可证上应当注明获证产品名称及品种,分装企业还应单独注明分装。蜂产品生产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其产品类别编号为2601。
二、基本生产流程及关键控制环节
(一)基本生产流程。
1. 蜂蜜。
原料蜂蜜-融蜜-粗滤-精滤-真空脱水(根据需要)-过滤-灌装-装箱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蜜-融蜜(根据需要)-灌装-装箱
2.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1)蜂王浆:原料蜂王浆-解冻-过滤-包装-冷藏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蜂王浆-解冻-包装
(2)蜂王浆冻干品:原料蜂王浆-解冻-过滤-真空冷冻干燥-粉碎-成型-包装
分装生产流程:成品-包装
(二)关键控制环节。
1. 原材料的质量控制。
2. 过滤过程控制。
3. 蜂王浆贮存和运输过程温度控制。
4. 灌装(包装)过程的卫生控制。
5. 蜂王浆冻干品加工过程温度、湿度控制。
(三)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 蜂蜜中药残、农残超标。
2. 蜂蜜淀粉酶值和羟甲基糠醛不符合标准要求。
3. 蜂蜜、蜂王浆掺假。
4. 蜂王浆中10-羟基-2-癸烯酸不符合标准要求。
三、必备的生产资源
(一)生产场所。
蜂产品企业应具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原辅料仓库、加工车间、包装车间、成品库。生产用厂房能满足工艺要求。厂房与设施必须根据工艺流程合理布局,并便于卫生管理和清洗。
1. 灌装车间应相对密封,入口处应设有人员和物流净化设施。
2. 车间内地面及墙壁做到能够冲洗并保持清洁,分别设有独立的投料间和灌装间。
3. 在加工过程中,蜂王浆应在室温下(25℃以下)解冻,从解冻到完成加工不得超过24小时。原料、成品应在-18℃以下冷藏(不包括常温保存的产品)。
4. 蜂王浆冻干品生产环境的洁净度和温湿度(相对湿度在45%以下,储存温度在20℃以下)应满足工艺要求。
(二)必备生产设备。
1. 蜂蜜。
周转桶、原料罐、过滤设施、真空浓缩设备(根据需要)、成品罐、容器清洗消毒设施、灌装设施。
分装企业应具备周转桶、原料罐、容器清洗消毒设施、灌装设施。
2. 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干品)。
蜂王浆:冷藏保鲜库或其它相应的储存设施(-18℃以下)、过滤设备、冷藏运输工具、容器清洗消毒设施、灌装设施、温湿度控制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有温湿度控制设备和包装设备。
蜂王浆冻干品:冷藏保鲜库或其它相应的储存设施(-18℃以下)、过滤设备、冷藏运输工具、真空冷冻干燥设备、粉碎设备、成型设备、空气净化设备及温湿度控制设备、包装设备。
分装企业应具有空气净化设备及温湿度控制设备、包装设备。
注:与蜂蜜直接接触的设备为不锈钢制成,加工前后应清洗消毒并有记录。
四、产品相关标准
GB18796-2005 《蜂蜜》、GB 14963-2003 《蜂蜜卫生标准》、GB/T 9697-2002《蜂王浆》、GB 19330-2003《原产地域产品 饶河(东北黑蜂)、蜂蜜、蜂王浆、蜂胶、蜂花粉》、备案有效的企业标准。
五、原辅材料的有关要求
企业生产的蜂蜜及蜂王浆的原辅材料、包装材料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规定,不得含有蜜源植物的有毒物质。
使用的原辅材料为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必须选用获得生产许可证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六、必备的出厂检验设备
(一)蜂蜜:分析天平(0.1mg)、天平(0.1g)、分光光度计、恒温水浴锅、阿贝折射仪、无菌室或超净工作台、微生物培养箱、灭菌锅、生物显微镜、干燥箱。
(二)蜂王浆:天平(0.1g)、分析天平(0.1mg)、减压干燥箱、液相或气相色谱仪。
七、检验项目
蜂产品的发证检验、监督检验和出厂检验按表中列出的检验项目进行。对各类各品种的主导产品带“*”号标记的出厂检验项目,企业应每年检验2次。
八、抽样方式
根据企业所申报的发证产品品种,在企业成品库内按照每个申证单元随机抽取1种品种进行发证检验。所抽样品须为同一批次保质期内的产品。抽样基数:蜂蜜不得少于100kg;蜂王浆(含蜂王浆冻品)不得少于10kg。抽样数量:蜂蜜随机抽取2kg (不少于8个最小包装);蜂王浆随机抽取1kg,蜂王浆冻干品为0.5 kg(不少于6个最小包装), 样品平均分成两份,一份检验,一份备查。
如果生产企业只生产大包装产品,核查组应在成品库中随机抽取4件,抽样数量: 蜂蜜不少于2 kg; 蜂王浆不少于1 kg; 蜂王浆冻干品不少于0.5 kg。
样品确认无误后,由核查组抽样人员与被抽查单位在抽样单上签字、盖章、当场封存样品,并加贴封条,封条上应有抽样人员签名、抽样单位盖章及抽样日期。
九、其他要求
(一)包装钢桶应符合GH/T1015《蜂蜜包装钢桶》要求,塑料包装桶应符合相应食品包装标准要求。不得使用镀锌桶或盛装过农药、燃料油、食用油或其他化工产品的包装容器。
(二)盛装蜂王浆的容器应用清水刷洗干净,并用75%食用酒精(或其它方法)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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