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船税法

2020-08-23工作计划

新车船税法

  车船税法调整的动向一直备受关注,那么,今天,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介绍的是新车船税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新车船税法,将乘用车的计税标准依据排气量大小分七档,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据悉,新车船税法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与之前的草案相比,新车船税法考虑到了绝大多数车主的承受力。

  最高年征5400元

  根据车船税法,乘用车车船税按照排气量划分为7个档次。乘用车车船税年基准税额从1.0升以下的60元至360元,到4.0升以上的3600元至5400元,最大差距将达到90倍。

  对节能、新能源等车船,新通过的车船税法明确规定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车船税法规定,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车船税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公布的《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较草案降低了标准

  从此次出台的新车船税法来看,2.0升以下乘用车的征收标准与草案中有很大不同。政府更多地考虑了大多数车主的承受能力,更人性。

  征集意见时车船税(草案)中征收标准是1.0升以下60~360元;1.0升~1.6升是360元~660元;1.6升~2.0升是660~960元……对此很多意见表示,排气量在2.0升以下的乘用车是普通消费者拥有的主打车型,草案不应将这类车的税额提高,要求降低或维持现行税额。但在新的车船税法中,记者注意到,2.0升以下的车型征收标准基本上维持了现行税额或略有降低,但2.0升以上的车型税额有所增加。

  据悉,目前2.0升及以下乘用车占我国乘用车总数的87%左右。有关专家表示,此次新车船税的征收标准,使得大多数车主的税负负担不会增加。

  改变“一刀切”局面

  据记者了解,目前现行的车船税的征收标准,是按照车辆的座位数和车型大小来征,9座以下的小型客车每辆车(包括私家车)每年需要缴360元,20座及20座以上的大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税480元,10座至19座的中型客车每辆车每年要缴420元。在目前的现行标准下,不管你开的是1.0升的奇瑞QQ ,还是开4.0升的奔驰、宝马,每年缴的车船税都是360元。

  而新的车船税法将改变现行“一刀切”的征税方式。“降低小排量车税额的同时,新车船税草案对大排量车亮出‘重拳’。”业内人士认为,新车船税法显得更加公平,未来,汽车消费结构或多或少会受到影响,大排量、小排量两端消费热的“哑铃形”格局会更加明显。

  新车船税法全文: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二条 车船的适用税额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执行。

  车辆的具体适用税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照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船舶的具体适用税额由国务院在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税额幅度内确定。

  第三条 下列车船免征车船税:

  (一)捕捞、养殖渔船;

  (二)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的车船;

  (三)警用车船;

  (四)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领馆、国际组织驻华代表机构及其有关人员的车船。

  第四条 对节约能源、使用新能源的车船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对受严重自然灾害影响纳税困难以及有其他特殊原因确需减税、免税的,可以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可以对公共交通车船,农村居民拥有并主要在农村地区使用的摩托车、三轮汽车和低速载货汽车定期减征或者免征车船税。

  第六条 从事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在收取保险费时依法代收车船税,并出具代收税款凭证。

  第七条 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登记地或者车船税扣缴义务人所在地。依法不需要办理登记的车船,车船税的纳税地点为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所在地。

  第八条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

  第九条 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具体申报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条 公安、交通运输、农业、渔业等车船登记管理部门、船舶检验机构和车船税扣缴义务人的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在提供车船有关信息等方面,协助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收管理。

  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在申请办理车辆相关登记、定期检验手续时,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依法纳税或者免税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查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一条 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条例。

  第十三条 本法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9日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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