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性通知的范文2篇
导语:转发性通知是指用来转发上级机关、同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的通知。
转发性通知范文一: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农业部等部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发79号各盛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农业部、中发办、人事部、财政部《关于稳定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意见》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基础,也是提高农民科学文化素质的依靠力量。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要通过改革得到稳定和发展。各级人民政府对农业技术推广工作要予以重视并给予必要的支持,鼓励农业科技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到农业生产第一线,直接为农民服务,进一步推进农业技术推广事业的发展。对目前一些地方出现的非法拍卖、转租、侵占、平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财产,随意向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安排非专业人员等做法,要立即予以纠正,以保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稳定。
转发性通知范文二: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禁止非法买卖人民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目前,非法倒买倒卖人民币的问题比较严重,影响了人民币的正常流通,破坏了人民币的`信誉。为加强对人民币的管理,打击非法买卖人民币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有关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特作如下通知:
一、禁止非法买卖流通人民币(包括纪念币,下同);经营已退出流通的人民币,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装帧和经营装帧的流通人民币。
三、违反以上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一定物及非法所得,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四、各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支持、参与人民币的非法买卖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从严惩处。
五、对在中国境内非法买卖外国货币的,比照上述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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