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2020-08-27工作计划

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

  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我市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城市资产营运和管理在改善民生方面的特殊作用,尽可能多的把城市优良资源配置到民生项目上,使老百姓更多地享受到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市政府决定组建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经济发展与社会发展相协调,紧紧围绕民生搞建设,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整合土地资源与城市资源,盘活城市存量资产,按照“借、管、用、还”一体的原则,多渠道筹措民生建设资金,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滚动发展和良性循环,逐步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部门联动、责权对等的投融资管理体制,为以民生为主的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提供有力的保障,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指导意见。

  二、公司组建、职能及组织架构

  市城乡基础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城投公司)注册资本为XX万元,性质为国有独资公司,市国资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

  根据市政府授权,市城投公司承担以下职能:

  (一)投融资职能。负责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负责偿还项目贷款本息。

  (二)土地整理职能。负责城市规划范围内土地整理。

  (三)建设职能。负责城区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及其他项目的建设。

  (四)经营职能。经营城市的无形资产和其他优良资产,参与政府经济适用房、廉租房、中低收入住房、棚户区改造和其他特许经营项目,规划方案《城乡基础设施投资指导意见》。

  (五)其他职能。

  市城投公司组织架构:

  (一)董事会。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监事会。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

  (三)经理层。经理层由3人组成。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

  (四)财务总监1人。

  三、资产注入

  (一)全市行政事业单位的优良资产;

  (二)规划区范围内的存量土地;

  (三)财政性货币资金;

  (四)其他资金。

  四、公司的运行机制

  (一)建立融资、偿债机制。

  1.该公司根据市政府确定的年度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计划,协同相关部门编制年度融资计划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2.夯实公司融资平台。将土地收益除按有关政策规定上缴外,其余收益拨入公司滚动运作,增强公司融资、投资和偿债能力。

  3.建立偿债准备金制度。偿债准备金用于融资贷款的'还本付息,其主要来源为:年度土地纯收益、政府列入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公司纯收益等。偿债准备金额度和归集办法根据不同项目融资需要由公司制订方案,经市政府审批后实施。

  (二)建立土地储备经营运作机制。公司通过建立融资、偿债一体化的运行机制,组织进行土地整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负责土地收购储备,市城投公司土地整理后,由市国土局依法进行公开出让,公司土地整理成本从土地收益中支付。

  (三)建立资金监管机制。公司要建立健全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监督制度,实行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切实保障项目资金效益与安全。

  (四)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市政府采取例会或专题会议的方式研究市城投公司发展中的问题,市城投公司要积极加强与政府各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工作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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