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今起实施
备受关注的《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今起正式实施,那么,下面就随CN人才公文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新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本周六正式施行。与1997年的原版《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相比,85%以上的条款是新创设的。
乘客不系安全带会处罚吗?等红灯或遇拥堵时接听手机会被扣分吗?昨天,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就新《条例》中一些市民比较关注的条款和细则进行了解读。
将敦促出租车设施完好
交通法规对机动车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的处罚规定非常明确:如在地面道路,处警告或罚款50元;如在高速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记2分,罚款50元。
那么,机动车乘坐人如果未使用安全带呢?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乘坐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使用安全带。交警部门表示,如违反规定,将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20元至50元罚款。
目前,很多出租车的安全带要么缺损,要么被塞到座位底下无法使用。
"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执法交警会视情处置,不会(对乘客进行)处罚。"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说,针对部分出租车后排安全带无法使用的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将与交通委运管处交换信息,敦促这些车辆确保车内设施完好,文明安全出行。
等红灯也不能接打手机
《条例》第三十四条"通行规定"指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不能持手机打电话,是大家熟知的交通规则,那么,等红灯或遇拥堵缓行等待时,可以接打手机、发微信吗?
昨天,邢培毅明确表示,《条例》的表述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机动车上路是一个连续过程,等红灯、遇拥堵时都是驾驶过程,所以同样不能违反上述通行规定。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除了不能手持接听"手机"之外,也不能浏览"电子设备",这意味着包括平板电脑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电子设备,在驾车时都不能使用。
目前,上海已有百余套电子警察可自动抓拍"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已抓拍处理此类违法行为2740起。
连变两根车道最高罚两百
受到普遍关注的《条例》第三十四条,对驾驶、乘坐车辆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并未注明相应处罚细则。市公安局法制办介绍说,这主要是因为部分条款已有上位法规定,或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因此未再次明确处罚细则。
晨报记者梳理了部分禁止性规定的处罚措施: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将处罚款50-200元。
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处罚款100元。
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处罚款100元。
逾期未处理或收滞纳金
《条例》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规定,无论是现场查处还是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当事人如对违法行为无异议,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那么,这里的行政处罚决定究竟指什么呢?
据交警部门透露,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或将处以缴纳相应滞纳金的行政处罚。
此外,《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5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可通过"上海交通安全管理平台"、"上海交警"APP和牡丹畅通卡等方式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
乘客不系安全带会处罚吗?等红灯或遇拥堵时接听手机会被扣分吗?昨天,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就新《条例》中一些市民比较关注的条款和细则进行了解读。
将敦促出租车设施完好
交通法规对机动车驾驶人未使用安全带的处罚规定非常明确:如在地面道路,处警告或罚款50元;如在高速道路(包括城市快速路),记2分,罚款50元。
那么,机动车乘坐人如果未使用安全带呢?
《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机动车乘坐人在配有安全带的座位就座时,应当使用安全带。交警部门表示,如违反规定,将对机动车乘坐人处警告或者20元至50元罚款。
目前,很多出租车的安全带要么缺损,要么被塞到座位底下无法使用。
"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执法交警会视情处置,不会(对乘客进行)处罚。"市公安局交警总队总队长邢培毅说,针对部分出租车后排安全带无法使用的情况,公安交警部门将与交通委运管处交换信息,敦促这些车辆确保车内设施完好,文明安全出行。
等红灯也不能接打手机
《条例》第三十四条"通行规定"指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开车不能持手机打电话,是大家熟知的交通规则,那么,等红灯或遇拥堵缓行等待时,可以接打手机、发微信吗?
昨天,邢培毅明确表示,《条例》的表述是"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不得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驾驶机动车上路是一个连续过程,等红灯、遇拥堵时都是驾驶过程,所以同样不能违反上述通行规定。
交警部门表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将被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
值得注意的是,《条例》明确规定除了不能手持接听"手机"之外,也不能浏览"电子设备",这意味着包括平板电脑以及未来可能出现的电子设备,在驾车时都不能使用。
目前,上海已有百余套电子警察可自动抓拍"驾驶时接听拨打手持电话",已抓拍处理此类违法行为2740起。
连变两根车道最高罚两百
受到普遍关注的《条例》第三十四条,对驾驶、乘坐车辆人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并未注明相应处罚细则。市公安局法制办介绍说,这主要是因为部分条款已有上位法规定,或与其他法律法规相衔接,因此未再次明确处罚细则。
晨报记者梳理了部分禁止性规定的处罚措施:一次连续变换两条车道,将处罚款50-200元。
安排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乘坐副驾驶座位,处罚款100元。
驾驶家庭乘用车携带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时,未配备或者未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处罚款100元。
逾期未处理或收滞纳金
《条例》第二十六、第二十七条规定,无论是现场查处还是电子警察抓拍,违法当事人如对违法行为无异议,应当在接到通知书、凭证之日起15日内接受调查、处理。当事人逾期未接受调查、处理,违法事实清楚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那么,这里的行政处罚决定究竟指什么呢?
据交警部门透露,交通违法逾期未处理,或将处以缴纳相应滞纳金的行政处罚。
此外,《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职务的公安民警发现机动车在本市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逾期未接受处理记录累积达到5起以上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行驶证,并通知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及时接受处理,处理完毕后,发还机动车行驶证。
交警部门提醒市民在处理交通违法时,可通过"上海交通安全管理平台"、"上海交警"APP和牡丹畅通卡等方式线上处理交通违法、缴纳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