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促进规范管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作如下计划:
一、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健全机构,充入调整局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确保政务公开工作上下一致,落到实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落实制度,明确责任。调整监督员队伍,定期召开监督员会议,充分发挥监督员作用,总结研究政务公开工作,认真听取监督员的意见,并组织监督员对民政机关及下属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一次认真的检查,接受监督。
三、及时更换公开橱窗内容。根据全局工作重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全年更换5次以上,做到版面清晰、美观大方、滤布内容真实,并再设立一处政务公开橱窗。
四、将政务公开纳入单位和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重要内容,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奖惩重要依据。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并及时汇编成册。
六、公开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事期限和办事机构等,并汇编成册。
七、财务半年公开一次;招待费如实公开;涉及人、财、物、工程等重大事项,以及机关考核和奖惩情况,压滤机滤布向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真实、全面地公开。
八、积极推进下属单位政务公开工作。各下属单位要办好公开橱窗及时公布有关内容,进一步接受群众监督,增加民政政策和办事程序透明度,树立公正、高效、廉洁、务实的政府形象。
九、全面推行文明用语。全局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在工作中必须做到文明用语、文明办事,切忌“不”字,进一步提高民政在群众中的形象。
十、把政务公开工作同机关效能建设、“治庸提速增效”作风推进年活动相结合,开展结对帮扶走访活动,为民政对象送亲情、送温暖,做好事、办实事,真正体现民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十一、对政务公开工作,年中开展自查,年终进行总结。
十二、通过政务公开工作,进一步树立民政在社会上的形象,进一步密切民政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