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期,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加强监管,切实打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保卫战。以下是CN人才网小编给大家分享的2017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供您参考。
篇一:2017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根据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部署安排,县安办、县政府督查室会同县监察局、安监局、交运局、住建局、质监局、交警大队等单位组成四个督查组,于元月27日至29日对全县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按照县政府办《关于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的通知》精神要求,采取“三查十看”等方式,共督查了16乡镇、县经济开发区、五祖寺风景名胜区和13个县安委会重点成员单位。督查组重点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及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精神,部署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当前特别是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工作情况进行了仔细检查,据统计,全县共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37次,排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726家,查出各类事故隐患672处,其中重大事故隐患1处,责令停业整顿企业3家。
从督查情况看,当前安全生产工作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是工作部署安排到位。大多数乡镇和部门对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很高,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了重要位置上。小池、孔垄、大河、下新、苦竹、黄梅镇、住建局、公安局、交通运输局、教育局、卫计局等单位及时召开党委会(党组会)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贯彻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政府第48次常务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
二是安全检查组织到位。大多数乡镇和部门都根据岁末年初工作特点,及时制订了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实施方案,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了安全检查工作专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别是突出了烟花爆竹、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矿山开采、排土场、尾矿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检查督查,对排查的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取得初步成效。独山、五祖、蔡山、分路、新开、濯港、柳林乡、刘佐乡、交警大队、质监局、消防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亲自深入生产一线检查安全生产工作。下新镇对凤山公司三处混合料违规开采点进行了关停,独山镇对大坝和麻垅两处非法养老院进行了查处。住建系统组织开展了系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令未及时办理施工许可的黄梅府二期停业整顿。
三是应急值守准备到位。各乡镇和部门均制订了应急预案和应急值班表,特别是针对各自辖区内重点部位、突出问题都提前进行了部署,督促企业做好春节停产应急值守工作。交通、交警等部门及早部署安排春运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全县道路交通隐患排查工作,签订春运责任状41份;县林业局根据岁末年初的特点,开展了森林防火演练,并通过电视台连续播放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濯港镇对105国道袁铺桥维修期间交通隐患提前同交通部门和路桥公司协调,制定了详细的应急方案,安排专班上路值班,确保畅通。
二、存在的问题
在督查中发现,全县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一岗双责履行不到位。从督查的情况看,主要是分管领导和安全生产线干部单打独斗,各管线领导未真正履行“一岗双责”,各管线安全生产资料未集中汇总,未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二是痕迹化管理不规范。部分乡镇和部门安全检查工作重过程、轻结果,重排查、轻治理,没有检查记录、没有隐患清单、没有整改通知、没有整改责任人、没有复查记录,发现的隐患多是向企业口头通知,隐患排查治理没有形成闭环。部分领导带队检查工作不重视,有检查无记录,安全手册未填写,没有留下痕迹,检查过于形式。三是部分行业隐患突出。网吧、超市、小制衣厂等人员密集场所等行定领域,正是岁末年初安全防范的重点,但大多数单位消防设施设备不全,应急疏散指示标志、消防栓、消防通道未保持正常适用状态等问题大量存在,火灾隐患突出。
三、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各乡镇、各部门和单位要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底线思维。要克服盲目乐观、松懈麻痹思想,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迅速进入紧张的工作状态,对安全生产工作早研究、早部署,采取有力措施,落实责任、严格制度、突出重点,全力做好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工作。
(二)进一步开展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要求,继续深入开展会议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四不两直”暗访暗查、专家检查、打非治违的力度,全面排查治理事故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要按照“五个落实”,确保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一时无法彻底整改的安全隐患,要跟踪督办、限期整改,严管严控,落实临时安全措施;对不能保证安全的,一律停产停业整顿、停止使用,确保安全生产。
(三)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整改力度。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和属地监管的原则,对在大检查中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按照落实整改方案、落实整改限期、落实整改资金、落实整改责任人、落实应急措施等“五落实”要求,督促企业及时治理销号,并加强跟踪督查。县政府对本次督查中查出的事故隐患,按照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已明确具体牵头治理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见附表),请各牵头责任单位主动履行监管职责,督促各隐患企业迅速进行治理,并于3月1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回复县安办。
篇二:2017安全生产工作总结
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
根据《关于加强做好20xx年下半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揭市建城[20xx]14号)、《关于加强做好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揭市建城[20xx]2号)和《关于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作安排,市住建局组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组于年底对各地今年来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及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各县(市、区)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基本情况
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基本能按照市住建局的工作安排和要求,落实燃气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一是按要求开展燃气行业突发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燃气行业“八打八治”打非治违行动及燃气行业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二是能认真落实节日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通过发文、安全检查等方式,布置落实节日期间安全防患措施,做好节日安全防范,确保燃气行业安全。三是认真开展燃气安全生产检查活动。组织燃气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并组成检查组,对辖区内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能按要求限期进行整改,并落实专人跟踪监督落实。
二、现场检查燃气企业情况
市燃气安全检查组在全市50家燃气企业中抽查了9家燃气储罐站(库)、瓶组气化站。被抽查燃气企业基本能按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部分燃气企业的管理有一定提高,但抽查的储罐站(库)、瓶组气化站仍存在下列问题:个别气站储罐喷淋系统部分喷孔堵塞,没有及时进行清理;部分气站对进出站车辆管理不规范、不严格,没有按要求进行登记,进站车辆未按规定戴防火罩;部分气站的压力表、温度表未按规定设置限位红线;个别气站的充装台存放使用铁质工具、充装软管老化没有及时进行更换;个别站区的安全防火警示标识褪色,不醒目;个别气站的消防设施维护不够,存在个别过期灭火器,消防通道不畅通,现场消防演练不实练、不规范;部分气站站区的废旧钢瓶摆放杂乱,文明生产较差;个别气站槽车卸气时没有用三角木固定;个别气站现场操作人员没有佩证上岗,各项安全记录不全、不真实、不规范等。检查组针对相关气站(库)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42条,根据各气站(库)存在问题的严重程度发出了《整改通知书》1份,《燃气安全生产执法整改建议书》3份,《燃气安全检查记录表》5份,并落实相关县(市、区)建设局跟踪监督相关燃气企业按要求进行整改,同时把燃气企业整改情况及时上报市住建局,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三、下一步工作意见
虽然我市燃气行业连续多年实现安全无事故,燃气安全管理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主要表现在:一是个别地区“安全第一”的理念没有牢固树立,安全监管机构不健全,安全检查不全面、不深入。二是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企业不同程度存在安全生产管理不严格,在平时安全工作中抱有侥幸心理,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组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要依法加强燃气行业的管理和监督,进一步组织燃气安全生产检查,切实抓好督查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要针对市此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指导、跟踪、督促相关燃气企业落实整改工作,对逾期不能整改落实的,应责令其停业整顿。对本次市检查组未抽检的其他燃气企业,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要组织进行认真的检查,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和意见,责令有关企业按规范要求落实整改。
2、做好节日期间的安全防患工作。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按照《关于加强做好春节期间燃气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揭市建城[20xx]2号)要求,进一步督促燃气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防患措施,加强节日安全值班,加强应急抢险设备、物资的配备和贮备,认真做好燃气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明确任务要求和应急处置措施。
3、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县(市、区)建设(住建)局要把推进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切实强化企业的责任,完善管理制度,督促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加强对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落实操作人员持证上岗,科学制定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加大安全投入,同时督促和鼓励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燃气企业本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