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科在领导和各科室的大力协助下,认真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围绕局中心工作,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积极开展各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政策宣传。
结合省市下达的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以及2019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精神,我们采取四项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及落实。一是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和办事能力。二利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通告。三是发放“致企业一封信”等形式,对各类用工企、事业单位直接进行宣传,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力争从源头上减少劳动争议的产生。四是依据劳动合同备案过程中,对劳动合同的审核督促检查抓落实。通过这几项工作的开展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完善工资保障机制,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是劳动合同备案。
劳动合同备案是一项基础性工作,我们从劳动合同文本内容的填写,以及网上报表的填报,掌握企业用工情况,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管理,督促企业建立合理的用工制度,提高用人单位管理水平。
截止到11月底,共为全区内各类型企业1517家企业,劳动合同备案26468人次。
三是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
按照文件规定,认真审核报送材料,根据用工单位的实际情况及时办理。共办理不定时工作制4家。
四、工龄认定及调配信的查询。
由于历史原因,有部分年度的招工介绍信存根被销毁,前来办理工龄认定的全都是面临退休问题的职工,为此我们查阅档案原始资料,对于符合条件的的积极办理,不符合条件的给与说明。截止到目前,为76人办理相关手续。
六、原食品总厂离休老干部的管理。
今年给每位老干部订杂志一份,“七一”前夕,走访慰问了老干部。老干部每年进行一次查体,从联系查体中心、填写表格、通知他们查体时间到拿查体报告并送到他们家里,我们从这些小事去关心他们,得到了老干部的理解和认可。
七、调查摸底工作的开展。
一是根据市局部署对我区小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制定实施方案,从2012年到2019年,用三年的时间基本实现小企业与劳动者普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二是开展了企业在岗职工工资和人工成本及薪酬调查工作,这项工作12月底结束。
八、统计报表。按时上报各类统计报表。
总之,在工作中我们认真学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微笑活动为契机,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的意识。为前来办事的单位提供一张桌子和凳子,一句“请坐、稍等”文明用语,树立文明窗口形象。对首次办理和年级较大的劳资人员,我们就手把手,耐心细致的帮助他们做好这项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事业心,脚踏实地的为群众服务,为经济发展做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