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舟山市普陀可纳乐食品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因生产需要,选择优良玉米种子——“浙甜2018”由乙方种植,玉米成熟后由甲方收购,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 乙方玉米种植面积 亩,玉米种子由甲方统一进购,种子款先由甲方垫铺,待玉米收购后扣回。
二、 鲜玉米收购价格和标准:鲜玉米穗颗粒均匀饱满,果穗长度在15厘米以上,无病虫害的按2元/KG收购。有病虫害的,秃尖严重的癞头玉米及收过老过嫩的另行定价。(以上价格一律为到厂价格,包装袋由甲方无偿提供)
三、 付款办法:现金支付,不打白条。货款两清。
四、 合同签订后,甲方必须保证收购乙方由甲方提供种子的浙甜2018所种植的鲜玉米,乙方的'玉米也不能转卖与他人。
五、 合同期间,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技术进行监督指导。
六、 合同双方必须互守条约,若有违反者必须补偿对方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七、 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八、 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一份。镇农办留存一份。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201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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