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

2020-08-13会议方案

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

  好消息,养老金要涨啦!4 月14 日,人社部消息,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共同印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17 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决定从2017 年1 月1 日起,为2016 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16 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5.5% 左右。记者了解到,此次调整,将惠及江苏近730 万名退休人员。

  据了解,江苏已连续11 年以10% 左右的幅度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2016 年又提高7% 以上,全省平均养老金水平达到2620 元,是2010 年的1.79 倍。值得关注的是,去年江苏首次统筹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这向建立覆盖全体参保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合理调整机制迈出了重要一步,也在消除基本养老保险“ 双轨制” 征程上迈出了重要一步。全省近730 万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得到提高,其中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到7.1%,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幅达到5.6%。这个调整方案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合理拉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此次国家明确了上调比例后,具体到领取养老金的人,什么时候才能拿到增加的这笔钱呢? 现代快报记者注意到,人社部在通知中明确,各地区要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合理确定调整水平和调整办法,对调整养老金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进度、资金保障等作出周密安排,于5 月31 日前报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审批后组织实施。

  记者从江苏省人社厅了解到,全省养老保险工作会议日前召开,今年江苏将继续合理适度调整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按照国家统一部署,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统筹调整工作即将启动,各地已提前做好相关准备,确保江苏省实施方案出台后迅速平稳落实到位。今年1 月1 日起增加的养老金,将尽快补发到位。

  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批准,日前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方案正式出台。

  江苏退休金上调方案内容:

  人均调整水平仍为10%,内涵要求较去年有变化

  国家明确提出,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总水平仍为10%,但在具体部署时强调今年的10%包括适当倾斜等因素在内,并要求各省不得自行提高调整水平、突破调整政策、新增倾斜群体和新增待遇项目。往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调水平即达到10%,加上适当倾斜因素,调整总水平实际达到11%—12%左右。因此,虽然国家批复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上调总水平仍在10%左右,但由于内涵要求不同,这一调整总水平和往年相比实际是有变化的。

  江苏退休养老金上调

  当然,也要看到,在经济增速放缓、人口老龄化加速、财政支出压力较大的形势下,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仍然能够保持10%的调整总水平,很不容易,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关心。事实上,江苏省在拟定今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时,也与国家有关部委进行了充分沟通,国家批复江苏省调整方案时已考虑到江苏省往年的情况,因此,除了一些特殊个案情况外,今年调整总水平的实际变化带来的影响并不大。

  普调办法变化不大,坚持公平与效率相结合

  根据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江苏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普调办法仍由固定额、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和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三部分组成,这一办法既鼓励多缴多得、长缴多得,又可以合理控高抬低、防止差距过大,较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

  今年的固定额部分由上年的每人每月40元统一提高到60元,增加了20元,这就使得基本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的调整数额能得到一定保证;

  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部分仍为每满1 年每月增加3元,不足45元的按45元发给。这一部分主要体现长缴多得,缴费年限越长的,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越多;

  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挂钩部分按本人调整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的3.5%增加,比去年下调0.5个百分点。这一部分主要体现多缴多得,因为缴得越多,基本养老金水平越高,这一部分增加的数额也越多。

  如退休人员王某,65周岁,缴费年限2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元,此次调整后月基本养老金为1800+60+(25×3)+(1800×3.5%)=1998元,增加198元。

  70岁以上高龄退休人员继续适当加发养老金

  高龄退休人员看病、陪护等方面需求明显增多,个人负担也相对增加,按照国家统一要求,今年江苏省继续对70岁以上的退休人员适当增发养老金。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在参加普调基础上,每人每月分别增发40元、60元和80元;对于去年底前年满70周岁不足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足80周岁以及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职及领取定期生活费人员,除了参加普调,每人每月分别增发30元、50元和70元。

  如退休人员张某,75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3500+60+(35×3)+(3500×3.5%)+60=3847.5元,增加347.5元。

  又如退休人员李某,70周岁,缴费年限35年,本次调整前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元,此次调整后的`月基本养老金为2400+60+(35×3)+(2400×3.5%)+40=2649元,增加249元。

  有条件的企业都应当建立企业年金制度

  完善的养老保障体系由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三支柱组成。基本养老保险作为基本层面的制度安排,其功能定位是保基本,主要是保障参保人员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每年根据职工工资增长和物价变动等情况实现养老金水平的合理适度增长。作为补充层面的企业年金,则起着进一步提高退休人员养老保障水平的重要作用。目前全省已有3000多家用人单位为职工建立了企业年金,其中既有工资水平相对比较高的企业,也有工资水平处于社会平均工资左右的企业,我们呼吁并欢迎更多具备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国家的税收支持政策,从早为职工建立企业年金,为他们的老有所养提供更好的保障,这也一个负责任企业应有的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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