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社区创建方案模板
美丽社区创建方案
美丽社区是美丽天津的缩影。创建美丽社区是落实习总书记讲话精神、实现天津定位、创新基层社会管理的重要举措。为扎实做好新形势下社区服务管理工作,全面推进我市社区建设再上新水平,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社区建设实际,现制定如下创建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市委十届二次、三次全会要求为依据,以建设“美丽天津”、提升居民幸福指数为主线,着力加强组织建设、制度建设、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健全社区、社会组织和社工人才高效联动的基层社会管理模式,把社区打造成管理有序、服务完善、生态宜居、平安文明、人际和谐、持续发展的社会生活共同体,筑牢实现中国梦的基层基础。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尊重居民的民主权利,解决居民的合理诉求,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居民的主体作用,
激发居民建设美丽社区的创造性。
(二)规划引领。以社区为单元,以前瞻性、科学性和操作性为准则,立足本区县实际,高标准编制美丽社区建设规划,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实施。
(三)注重结合。与创建全国和谐社区示范社区活动和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及社区居民的生活结合起来,创造性地推动工作,发挥创建活动的整体效应。
(四)彰显特色。因地制宜、突出重点,依托现有资源,挖掘文化内涵,精心设计载体,形成“一社一景一貌一品” 发展格局,打造极具魅力的社区。
(五)分层推进。结合“三改一化”和示范城镇建设,认真分析城市和新型城镇社区的不同情况,合理确定创建时序,分类实施,实现区域联动、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按照“居民自治规范化、管理手段现代化、办事服务便捷化、人文环境宜居化、生活方式文明化、群众参与广泛化”的标准,到20xx年创建500个美丽社区,基层社区社会管理创新走在全国前列;到2020年,再打造800个美丽社区,社区建设整体水平走在全国前列。
四、主要任务
重点实施“六大工程”:
(一)居民民主自治工程。健全居民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机制,巩固居委会直选率100%成果。完善社区事务听证会、民事协商会等议事制度,建立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社区制度。推行居民代表评议居委会、居委会成员评议街道办事处和居务公开的“两评一公开”民主监督模式,为美丽天津提供共建基石。
(二)社区管理深化工程。推行“五个一”(见附件1)社区组织架构。以300-500户居民为一网格并配备1名社工,实施网格化管理。推行社区事务一口式受理。加强居民文明行为管理,在每个社区配备殡葬社工,引导居民破除封建陋习。充分发挥居委会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建立物业管理准入和多方会商议事机制,设立物业专职人员,为美丽天津提供基础平台。
(三)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加快公共服务设施达标,老旧社区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300㎡,新建社区每百户居民拥有服务设施面积不低于25㎡。加大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老年配餐服务中心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在社区服务站设立“六室六站两栏两校一苑一家园”(见附件1)。扩大政府购买公共服务范围,重点发展救助、优抚、养老、家政等基础保障服务,协调推进便民商业进社区、便民服务进家庭、菜市场建设进街道。推行志愿服务记录制度,建立志愿服务激励机制,为美丽天津提供魅力内涵。
(四)居住环境优化工程。动员群众参与社区环境综合
治理工程,解决社区私搭乱盖、乱贴小广告、乱倒乱扔垃圾、乱撒纸钱、车辆乱停放等问题。维护社区稳定,推行社区群众诉求表达、邻里沟通、矛盾调处、权益保障机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加强社区安全,开展防灾减灾知识宣传,建立社区应急处置联动机制,每个社区配备1名以上灾害信息员,为美丽天津提供城市视窗。
(五)社区文化繁荣工程。开展创建文明楼院、文明家庭、文明小区和“邻居节”、社区成果展示等活动。发展社区远程教育,开展传统美德、科普知识、身心健康和法制教育。在新型城镇社区开展居民文明新风尚宣传教育活动,依托老年日间照料服务中心等设施引导居民培养文明生活习惯,加快实现村民向市民的城市化转变,为美丽天津提供自信底蕴。
(六)社会组织培育工程。推行“1+n+x” (见附件1)社区社会组织组建模式,建立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实行一级主体、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社区社会组织登记备案率达100%。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实现全覆盖。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评价机制,为美丽天津提供“草根”力量。
五、具体指标(见附件2)
六、方法步骤
创建活动贯穿整个社区建设全过程,评审每年开展一次。20xx年到20xx年,每年至少创建120个美丽社区;2017年到2020年,每年创建200个美丽社区。具体程序:
(一)动员部署。市、区县分别召开美丽社区创建动员部署会,统一思想,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大宣传,形成家喻户晓、人人参与的局面。
(二)联系帮建。按照市委的要求,把创建工作与服务群众、联系社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以服务群众为重点、以联系社区为抓手,扎实开展社区帮建工作,促进美丽社区的建设。
(三)自查申报。社区、街道和各区县分别对照《美丽社区具体指标》,对美丽社区建设工作逐项进行自查自评打分,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填写申报表(见附件3),由区县民政局进行申报。申报材料在每年的11月15日前报送市民政局。
(四)评估验收。市民政局成立市美丽社区评审委员会,每年将在12月上旬,对区县民政局申报材料认真审查,并通过听取汇报、实地考察、查阅资料、民意调查等方式,对区县推荐单位进行检查评估,重点验收《美丽社区具体指标》的落实情况。
(五)公示确认。市美丽社区评审委员会经过验收评估打分,分数达到80分以上的确定达到美丽社区创建标准社区名单,并在社区和相关媒体上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六)表彰奖励。对公示后无异议的社区进行命名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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