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投 标 书
致: 漳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我方经认真分析、研究了贵方提供的 海西高速公路网沈线复线高速公路漳州天宝至诏安段土建项目公路工程第 J1监理合同段的招标文件(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并考察现场后,决定参加该工程投标。在此郑重表示,愿意按照递交的商务文件及技术建议书确定的投入力量和工作方法,遵照监理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我方将以财务建议书的报价承担并完成本工程在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
总监理工程师: ( 姓名 ) ,证书号码: 。
我方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技术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组成。我方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了投标保证金,并同意从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招标文件截止时间起90日内保持投标文件有效。在此有效期内,我方将遵守承诺,并同意随时解答贵方的询问,按贵方的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并随时准备接受中标或落标通知。
如果你方接受我方的投标,我们将保证在接到发包人的进驻通知后 7日内进驻现场并开展监理工作。
在监理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书连同贵方的中标通知书及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文件将构成双方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我们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标价的投标或其他任何投标;同时也理解,贵方不负担我方的任何投标费用。
如果我方在接到中标通知后28日内未能或拒绝与贵方签订监理合同协议书,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履约担保,贵方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并依序确定其他中标候选选人为中标人。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日 期: 2010 年 10月 10 日
二、投标书附录
说明:1.下表所有数据须由投标人签署确认,并随投标书一起报送;
2.数据栏中,对数据的限制说明见合同条款。
投 标人: 贵阳交通工程监理站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日期: 2010 年 10 月 8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全民所有制 地 址:
成立时间: 1998 年 8 月 6 日 经营期限: 长期
姓名: 性别: 女 年龄: 47 职务: 系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
日 期: 2010 年 10 月 8 日
四、授权书
致: 漳州沈海复线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以法定代表人的身份,授权 的(职务)(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该代理人在项目沈复线高速公路漳州至宝至诏安段土建工程第 J1 监理合同段的投标过程中,以我单位的名义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相关的一切事务,我方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权再授权。
投标人:
授权人: 被授权的代理人:
日期:年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