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医院消防安全告知书
为了进一步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做好全乡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双节不发生起火冒烟事故,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各类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全力构建和谐××消防安全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将双节期间消防安全告知如下:
一、单位应树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切实加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消防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职责,切实逐级责任制、岗位责任制,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将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职责落实到每个岗位。
二、单位要切实落实消防安全自查整改措施。
(一)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及其联动设施、室内消火栓给水设施、火灾自动灭火设施、防排烟设施、消防应急广播、应急照明及安全疏散设施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维修、保养,确保各类消防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不得存在堵塞、锁闭、遮挡 等影响消防安全疏散的现象,必须保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畅通。
(三)不得擅自破坏原有的防火分区、防烟分区,保证其完好有效。
(四)对电气线路、燃气管道、危险品储罐、锅炉房、高低压配电室、柴油发电机房、电信机房、消防水泵房等重点要害部位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并进行全面的检查维护。
三、对各单位内的防火重点部位、重点要害部位、重点危险源,要落实人员值班职守,落实每日防火巡查工作,明确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及频次,做好巡查记录。
四、保证灭火器选型合理,配备充足,所有单位警卫室、传达室、门脸等明显部位应配备灭火器不得少于2具(5公斤ABC类),重点单位及机关不得少于4具。
五、要求各单位至少应有两名义务消防队员在本单位门口值班巡视,确保双节期间过程中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本单位及邻近单位所发生的任何突发事故。
篇二:住院病人生活安全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选择了我们医院。因您有以下情况之一(年龄)≥65岁,有自主活动受限,有意识障碍,有感觉、视觉、听觉退化,有排尿及排便频繁,有平衡障碍、跌倒史,服用镇静药、安眠药、降压药、降糖药、利尿药、缓泻药等,我们有几项安全措施告知您,希望得到您的配合。
1.请您穿防滑鞋,以防滑倒。
2.如您觉得体力不支、步态不稳或行动不便时,请您不要擅自行动。您若需如去厕所、洗漱、打水等,请您打铃以获得帮助。
3.如医护人员嘱您不得下床活动时,请您一定要配合。
4.请您不要独自离开病房去花园散步或购买生活用品,如急需,可由病区的护士站帮您代购。
5.如您的病情需要陪护,请按医生指导要安排陪护人员陪护。
6.在病情许可的情况下,您若需沐浴则由专人陪护,但时间不宜过长。
7.如护士为您安置床栏,请您不要擅自放下,以防坠床。
8.若有病情变化或情绪异常时,有可能使用一些局部的保护性措施,尽请家属谅解并予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