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2020-08-27总结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一:

  按照省处非领导小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帮助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月初洛阳市启动开展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工作开展以来,全市各县(市、区)、有关部门以及驻洛金融机构密切配合,结合非法集资新形势、新特点,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结合实际,精心组织。

  在巩固前期宣传成果基础上,该市把宣传月活动重点放在“营造声势,剖析问题,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上,在市、县、乡(镇)三个层面分层次、同步组织宣传。活动期间,该市先后制定下发了《洛阳市2015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方案》、《关于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活动的补充通知》以及《5月16日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法制宣传月广场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县(市、区)和有关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确保了各项宣传工作有序推进。

  二、善用媒体,广泛宣传。

  宣传月期间,该市十分重视与市属媒体的合作,先后在《洛阳日报》、《洛阳晚报》刊发题为《非法集资花样多高额回报不可信》、《如果您是非法集资的受害者》的宣传文章两篇,登载公益广告6次,从不同角度,采取不同形式剖析非法集资表现形式和社会危害;在洛阳电视台、洛阳广播电台黄金时段滚动播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和相关知识;在市内主流网站和论坛发布评论,置顶漫画和投资理财知识,切实做到“报纸有字、电视有影、广播有声、网络有形”。此外,从5月下旬开始,该市以“远离非法集资、创建平安金融为主体”,邀请驻洛各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报纸设立专版,连续、集中对该市打击非法集资和优化金融生态环境措施进行宣传,介绍投资理财金融知识,充分发挥市属媒体对舆论的引导作用。

  三、全员发动,营造声势。

  一是安排各县(市、区)进入社区和村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深入基层普及金融风险知识。5月份以来,全市累计出动工作人员1800余人次、流动宣传车30余台,制作悬挂条幅1000余条,印制发放宣传页70余万份。二是认真组织广场宣传。5月16日,市处非、公安、工商、住建、银监等部门以及部分银行机构共同参与,在牡丹广场举行了集中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普及金融风险知识,剖析典型案件,并为群众提供法律和投资理财咨询。分管市领导到场参加活动,洛阳电视台、报社以及广播电台对活动进行了报道。同日,17个县(市、区)和全市37家银行机构分别在辖区广场、人员密集场所以及下辖网点同步开展宣传。

  四、多措并举,确保效果。

  一是筹划推动处非业务培训工作。邀请金融机构理财顾问、法律专家以及政府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为县(市、区)处非工作人员、乡镇(办事处)以及社区同志授课,夯实基层基础,充分发挥一线宣传教育和风险防范作用。二是利用“电梯卫士”新媒体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片,在投资类公司、担保类公司、小额贷款公司以及典当行经营场所张贴警示标语,进一步扩大宣传工作覆盖面,向广大群众提示风险。三是邀请法律人士、法学教授、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共300余人于5月24日召开洛阳市“非法融资犯罪问题处置”法治论坛,就如何解决好非法集资问题、加快办案建言献策,广泛征询意见。活动的开展既有利于依法推动处置工作,也进一步统一思想,收到较好的宣传效果。四是严格审查广告发布,认真排查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累计铲除、清理各类理财广告1500余个,没收传单8000余份,封堵网络不良信息**2条,收集、掌握涉嫌非法集资线索12个,有效斩断了非法集资的传播途径。

  通过宣传,该市群众受到了一次全面的金融风险知识洗礼,识别、防范非法集资的能力进一步增强,也为全市处非工作开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下步,该市将严格按照《河南省20**年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要求,继续组织做好全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

  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总结二: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根据哈尔滨市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年哈尔滨市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部署,宾县综治办于20**年5月在全县集中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现将宣传月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宣传月活动开展以来,我县各有关部门充分认识到非法集资活动的严重性、危害性和处置工作的艰巨性、长期性,切实增强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和高压态势,有效防控,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目前我县大规模的非法集资的现象基本上已得到有效的遏制。出现的'新动向是单位内部和小规模的非法集资现象仍然存在。

  二、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和对非法集资活动的抵御能力

  宣传月期间,我县结合“5.18平安宾县集中宣传日”这一活动,集中宣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各乡镇、各直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大了宣传力度,广泛利用电视、广播、会议宣传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国家有关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各项政策措施,教育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治理非法集资滋生和蔓延的环境;从多方位、多角度地宣传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和特点,剖析典型案例,增强公民的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

  三、开展风险排查,认真做好对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和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切实负起本辖区内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和预警工作,建立本地区、本行业非法集资活动的监测预警体系,指定相关机构和专门人员,通过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新闻监督、监管和查处等信息采集渠道,加强日常监管,把好关口,尽早发现问题,及时作出处理。按照“归口排查、预警排查、重点排查、内紧外松”的原则,认真开展对辖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风险排查。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体系和监控能力建设,切实做好预防工作,做到信息灵通、预警及时、反应灵敏、应对有力,坚决杜绝重大原发性非法集资案件发生。

  四、加大处置力度,积极稳妥地做好非法集资善后工作

  宣传月期间,各乡镇人民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非法集资活动的处置力度。对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做好前期调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及时组织部署,以高压态势予以严厉打击,有效遏制非法集资活动的势头,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于影响极为严重和涉嫌集资诈骗的,及时移交司法部门,从重从快打击,增强威慑效果。

  五、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

  县人民政府成立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领导小组实施统一部署。我县由县政府召集,各乡镇和县委宣传部、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县政府法制办、县综治办、县发改局、监察局、财政局、建设局、房产局、国土资源局、农业局、商务局、工商管理局、地税局、林业局、信访局等20多家单位参加此次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具体部署了5月份宣传活动的各项工作,特别是各单位在18号集中宣传日当天在全县主要街道、各集贸市场进行了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多项宣传手段进行宣传,宣传车开到了各乡镇。在全县范围内进行了宣传教育活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内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负总责,各相关部门在县领导小组的框架下分工合作,各负其责,加强协调沟通、密切配合,增强处置工作合力。

  通过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开展,有效引导和提高了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营造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从源头上遏制了非法集资案件的高发势头,有效维护了我县金融市场秩序,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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