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汉语中状语置于谓语之前,若置于位于之后便是补语。但在文言文中,处于补语的成分往往要以状语来理解。例如:
《鸿门宴》:“将军战河北,臣战河南。”“战河南”即“战(于)河南”,应理解为“于河南战”。《促织》:“覆之以掌”即“以掌覆之”应理解为“用手掌覆盖(蟋蟀)”。
另外,还有定语置于中心词之后,修饰名词的量词放在名词之后等特殊现象。
五亩之宅,树之以桑,五十者可以衣帛矣 《寡人之于国也》《孟子》
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之义,颁白者可以不负戴于道路也《寡人之于国也》《孟子》
举所佩玉抉以示之者三。 《鸿门宴》《史记》
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 《烛之武退秦师》《左传》
虽董之以严刑,振(震)之以威怒 《谏太宗十思疏》魏征
孰与君少长?——与君孰少长? 《鸿门宴》《史记》
青,取之于蓝,而青于蓝。 《劝学》《荀子》
君子博学而日参省乎己。 《劝学》《荀子》
生乎吾前,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吾从而师之。 《师说》韩愈
为坛而盟,祭以尉首。 《陈涉世家》《史记》
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 《邶风?静女》《诗经》
况吾与子渔樵于江渚之上。 《赤壁赋》苏轼
相与枕藉乎舟中,不知东方之既白。 《赤壁赋》苏轼
柱以白壁,砌以青玉,床以珊瑚,帘以水晶。 《柳毅传》李朝威
命坐于灵虚之下。 《柳毅传》李朝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