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击恶人天示警美文

2019-05-08经典美文

  雷击恶人天示警

  能够得到证实的例子并不少见。其中几例如下:

  1948年8月7日重庆陪都晚报载贵州通讯一则云:本月初三日贵州修文县发生一件果报之事,颇堪寻味。缘修文县岩脚乡李姓农民,家有妻子,以及年方周岁之男孩一人。夫妻视此子若宝贝,每日出外工作,均抱此孩同往以防发生意外。

  李某过生日,赴城买母鸡一只,返家后,命妻煨鸡,其妻遂将鸡洗净,置于锅内。煮不久,李某因田内工作未完,即偕妻往田内工作,估计返家时,鸡必煮熟,即饱可餐一顿。其子因午睡未醒,不便携出同往,恐其着凉,随将棉被一条盖在小孩身上,二人放心而去。

  岂料刚走不久,同村之陈某,因家中走失母鸡一只,四处找寻,均未获得,乃至李某家中,忽发觉锅内煮有母鸡一只,即错认为是自己家的鸡。加之素来与李家有嫌隙,陈乃将鸡取出,心尚不甘,复施极残忍之手段,将李某的儿子子放置锅内,取鸡代之而去!

  不久李某夫妻返家,床上之孩子不见,方感惊疑,突然见锅内有异,前往一看,当时魂飞天外,原来二人之独生子被煮烂死于锅内,皮肉均裂,惨不忍睹……

  二人见状,痛不欲生,当夜李妻即忧病而亡,李某亦自杀而死。

  隔了一日,雷雨大作,陈某竟被雷击死,在陈某尸旁,死有野猫一只,口内尚有鸡毛数根。因此才知谋杀李某之子,凶手即为陈某,而食陈某之鸡者为野猫,故陈某及野猫均被雷击。

  呜呼!世间法律所不能治者,天律竟森严不爽,发雷以惩其冥冥罪恶,报应昭彰,万人目击,岂不可哀可惧也耶!

  还有一个1974年夏天发生在山东高密县律家村的故事。这村有家单姓人家,有个姑娘二十多岁了,这一天她用自行车带着她娘去高密县城她姐姐家串亲戚。回家时在路边发现一个新的小毛毯卷,打开一看是个小孩还有些钱,她娘说:“抱着吧。”这姑娘说:“要这个干什么?”于是就把小孩抖搂出来,拿了小毛毯和钱就走了——这小孩不长时间就死了。

  不多时前面的人慢慢地爬了起来,只有她趴在地上没起来,身上光光的,衣服劈成一绺一绺的烂布条零零碎碎的,有挂在树上的有在地上的,谁也不敢过去。

  生产队长大着胆子过去把她翻过来,刚过去的时候,发现她背上写着金色的字:见死不救~~不一会就消失了。

  还有近代一则吴二事母尽孝免于雷击的事例。吴二,是江西省临川县的一个贫民,侍奉老母,极为孝顺,颇能博得老母的欢心。有一天夜间,梦见有声音对他说:“你前生有宿恶,明天午刻,将为雷击死。”

  吴二深信其真,因为过去每遇大事,梦中很准。因为不忍离开老母,在梦中对那个声音求救命。异灵说:“ 这是天数,没有办法避免的。”吴二深恐雷击使母受惊,第二天早晨,准备了早膳对母亲说:“我今天有事出门,请母亲暂到妹妹家去。”可是他的母亲不肯。

  过一会儿,天空中乌云满布,雷声隆隆,电光闪闪,吴二更加忧虑母亲受惊,急忙把大门关上,自己跑到田野去,静待雷击的惩罚。哪知再过一会儿,天空放晴,吴二竟没有遭受雷击,平安归家。

  回到家中以后,小心的保护着母亲,还不敢把梦中的经过说出来。第二天夜间,又梦异灵对他说:“你的至孝感天,已宥除前生的宿恶。”后来吴二更加孝养母亲,终身不懈。

  此类事情百姓中甚多,只是现在相信的人不多了。但事实总归是事实。

  康熙乙亥年,苏郡发大水。有位孕妇因为丈夫卧病缺食,就抱着三岁的儿子入城借米,借得四斗回来。离家一里左右的时候,天降大雨,就到一户门口站着一个小孩的人家躲雨。孕妇疲惫不堪,再也没有力气背着米、抱着儿子前行,就请小孩看管米袋,约定把儿子送回家再来取米。

  没想到小孩与他母亲商量,把米藏了起来。孕妇回来取不到米,不敢回家,就吊死在屋旁。丈夫失去依靠,没多久也死了。

  第二年六月,藏米的小孩随父母搬到郡城养育巷,一天,忽然说出鬼话来:“我已经告了你的状,雷神就要惩罚你了!”

  不到三天,雷电交加,藏米的母子被击杀在庭院中,死时母子俩抱在一起。当时是康熙丙子年七月初三。([清]周安士《安士全书》)

  我的远亲周某,滤县人,娶妻张氏,忤逆凶悍。一次,公公婆婆和丈夫连续两夜梦见天上一行金字:“六月十三日雷劈周张氏”,他们把这个梦告诉张氏,张氏并不相信。到了六月十三,整个上午都风和日丽,张氏嘲笑公公婆婆迷信,邀请邻居来家打牌。

  中午,忽然雷电交加,张氏惊骇,直奔楼上卧室,关紧门窗,藏在大衣柜中。岂料霹雳一声,楼上门窗洞开,张氏竟被摄至街前击毙。(杜之英《读幽冥问答录书后》)

  纪晓岚《阅微草堂笔记》中记载了一个事例:

  乾隆戊辰年,河间县西门外桥上,天雷震死一人,端跪不倒,手举一纸包未遭雷火触及,打开一看乃是砒-霜。众人不解其中缘由,不久此人的妻子听说后急忙赶来,见到此人也不哭,她说:“早就知道会有此事,现在后悔也晚了。他经常打骂老母亲,昨天忽然萌生歹念,想买砒-霜毒死老母,我哭着劝了一晚,他也不听。”

  此不孝子想用砒-霜毒死老母亲,罪大恶极,天理不容,所以遭到天谴。此事时间、地点、人物记载详细,绝非杜撰。

  唐湘清居士所撰《因果报应录》中也记载了一件事例,与此事有相似之处:据聂云台老居士(民国时期上海企业家,笃信佛法,乐善好施)讲,有个叫谢祥岩的人在上海一个外国人家中做厨师,一家五口。其妻蒋氏,性情朴实,孝顺婆婆,常织布补贴家用。可是谢祥岩却在外面勾搭上了别的女人,要娶姘妇为正妻,想与蒋氏离婚。

  他的母亲不允许,谢祥岩就与婶母商议,设计谋杀蒋氏,在戊辰年五月十二日晚上,将毒药投放在桂圆汤里给蒋氏吃。

  忽然间天起黑云,风雨大作,霹雳一声,谢祥岩与婶母,都遭天雷打死。谢祥岩的阴囊和腿部都被打裂,婶母的头面被劈去一半。谢祥岩犯下邪淫罪恶,又谋杀正妻,被雷击死。

  这两个案例,一个不孝,谋杀老母,一个邪淫,谋害正妻,所以顿遭显报。由此可见,举头三尺,决有神明,善恶之报,丝毫不爽,世人能不知所畏惧吗?

  梁恭辰《北东园笔录》中记载:

  厦门有个陈某,为人心狠暴戾。他有个五十多岁的老母亲,陈某支使母亲如同奴隶。稍不如意,就骂詈百出,不可名状。母亲经常在背后悄悄流泪。邻居们都劝他说:“这是你的母亲,做儿子的哪有对母亲这样的?”陈某昂昂不睬。

  一天,母亲有事回来晚了,做饭稍晚,陈某怒目而视,骂道:“做一顿饭都不能,不死还能干什么?”说完,突然间天昏地暗,风雨骤至,一声霹雳,闻者无不胆战心惊,陈某被天雷震死。脸上还留有朱红色“不孝极恶之报”六个小字。

  汪道鼎《坐花志果》记载:

  江西某人,以赶鸭为生。其母去世,父亲年迈。某人嫌父亲白吃白喝,经常谩骂父亲。一天,正在对父亲肆意谩骂,忽然霹雳一声,将此人提至院中。乡人来看,见他须发、衣裤,都被雷火焚烧,神魂如痴,不能说不能动。

  乡里有个能辨认“雷书”的人,说赶快翻开锅底来看,一定有异状。把锅底翻开一看,果然有朱色篆字,经过辨认,乃是“雷警不孝”四字。后来众乡邻为其请来道士设立斋醮,代为忏悔,让他跪在父亲面前,三天后,此人开始能够说话。从此改恶从善,竟成孝子。

  上面这两件事有相似之处,一个被打死,一个被打伤,可见忤逆不孝者,必遭恶报。若有犯者,一定要忏悔。更为奇异的是,都在身体上留有字迹,古人称为“雷书”。可见,宇宙之大,无奇不有,冥冥之中不可思议的事情有很多,是现代科学所不能解释的。奉劝诸君,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对于天地鬼神,务必知所敬畏。

  不但古书中的记载不胜枚举,近现代报章中也多有刊载。善恶报应乃是天道,不以时间为转移。现代科技昌隆,但是天道循环报应亘古不变。

  《玉历宝钞》记载:

  辽宁庄河光明镇北关,有一人叫王子臣,三岁丧父,由寡母勤劳抚养成人。60年代由政府照顾,保送到芙蓉铜矿当工人,当时的国家职工,在农村显得了不起。娶了媳妇也生了孩子。夫妇上班,缺人做饭带孩子,就把老母亲从农村接到矿上,做饭带孩子。

  既有“保姆”又不必付工资,本当和睦相处,以慰老母安度晚年。谁知娶了媳妇忘了娘,媳妇对婆婆不好,儿子又听妻子的,共同欺负亲娘。“侍候”子、媳稍不如意,非打则骂。年长月久,母亲不堪忍受,有时说:“我这苦命人,真不如死了好。”其媳说:“你能死吗?你真死了,我就到市场卖你的大碗肉”(即作畜牲肉卖)。敢对老妈说这样恶毒的话,可见平时是如何的欺负了。

  一天夜里,风雨交加,雷声隆隆,一团红球破窗而入,“轰”的一声巨响,天雷同时击毙了王子臣夫妇。当时坑上共躺了老少三代五口人:王子臣夫妇睡在两头,在中间的祖母、小孙子竟然安然无恙!——天雷殛人,如此之巧。这是1964年的事,乡里的人都知道此事。

  《德育古鉴》上记载了这样一件事:

  民国二十八年六月六日,上海《申报》载,海通社华沙五日电,波兰索里卡村,昨日发生骇人之逆伦惨案。有个叫勃里斯图巴的平民,三十二岁,因为继承财产之事,与其母亲发生口角,竟然用利斧将母亲砍死。勃里斯图巴刚从家中逃出,即触雷电而死。当地乡人都说是“雷殛逆子”,此事遍载各国报纸。

  从以上古今中外的诸多事实可以证明,雷击恶人,确有其事。奈何世人一叶障目,每多不信。

  江苏省涟水县朱码镇柴市村有个人称姚五奶的已故老人,生前曾向人讲述了她外甥徐登柯现世因果报应的事情,现据听闻者所言将其整理一下,公之于世,以此让后来人知道“万法皆空,因果不空”真实不虚的道理

  解放初期,在涟水县浅集乡东南,有一条大冲通向盐河,这条大冲有深有浅,当地熟悉的人一般都知道,其浅处可以蹚水过去,深处却能淹没成人头顶,陌生人蹚过此冲一不小心就会有生命危险。

  有一年春天,一个叫徐登柯的正在靠近大冲旁的自家玉米地里除草,一会儿,一个肩膀上背着小包袱的年轻妇女走过来,正为蹚水过冲为难,于是走过去问徐登柯哪里水浅好蹚过去(当时那里是没有桥的)。

  谁也不知此时徐登柯到底是怎么指点这位妇女蹚过大冲的,结果,这位妇女却活活淹死在水中。后来人们获知,这位妇女是走娘家经过这里的,而且怀孕几个月了。

  到了秋天玉米要成熟的时候,一天(姚五奶正好在外甥家),徐登柯和邻居几个人一起到大冲旁玉米地里去看看,准备收获玉米。一会儿天空乌云翻滚,雷声逼近,突然一声响雷,把徐登柯提起,在附近一座坟周围松树林上空转一圈后又把他打到徐家的大场边,跪着面向自家的主屋大门,而在田间其他几个刚刚和他讲话的人却毫发无损。

  接着,又一声响雷,只见笆斗大的火球滚到徐家屋内,转了一圈又滚出来,带出一个小包袱正好背在徐登柯身上,而屋内姚五奶等几个人却安然无恙,只受了一点惊吓。

  这件事惊动了方圆十几里地的群众,后来,知情人一看便知,这小包袱正是春天过大冲时被淹死的那位年轻妇女的遗物,人们这才明白徐登柯被雷劈死的真正原因。

  孟子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常言道,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害人者之报,竟如此之惨,如此之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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