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一学年有两个学期,第一学期通常在9月1日(遇双休日则延后,最迟在9月3日开学),第二学期基本上没有规定,一般2月到3月,即正月十五前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珠海民办中小学招生对象及入学条件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6周岁以上(2014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含8月31日)且未入读小学的适龄儿童,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全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对象为完成全部小学学业的2020年应届小学毕业学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一方应在报读学校所在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或合法稳定住所。
录取流程
1、各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做好做足宣传,引导适龄儿童及家长在5月8日至31日完成报名工作,做到应报名尽报名。
2、在各区公布公办学校符合入学资格的各区户籍学生名单后,开始民办学校录取工作。具体时间由各区教育部门根据各区实际情况安排。
(1)小学一年级录取:
①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
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各区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2)初中一年级录取:
①办学层次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如果本校自愿报读初中的小学毕业生数(以下简称对口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应由各区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不再对外招收学生。如果本校对口直升人数不超过初中招生计划数,采取对口直升招收本校小学毕业生,剩余的招生计划用于公开报名和录取;若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剩余招生计划数,由各区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②办学层次未同时包括小学和初中的民办学校,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全部录取报名人员,民办学校在系统上向拟录取的新生发出预录取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收到预录取通知后完成网上确认程序,民办学校直接确认录取名单。符合招生入学条件的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学校,由各区组织电脑随机摇号进行录取,电脑派位结束后,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应主动公布电脑派位结果并及时通知适龄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同时按要求向市教育局反馈电脑派位结果以便查询。
3、电脑摇号未获得学位的学生家长可登陆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各区教育部门要及时公布尚有学位剩余的民办学校及剩余学位数,并根据补报名的实际情况,再次组织招生录取工作,确保8月底前完成所有报名和录取工作。
4、已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应按照各区有关要求进行确认学位。通过摇号获得学位放弃学位的,空余学位按照摇号时产生的随机号码顺位进行补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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