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郫都区随迁子女入学咨询方式
学校教育指受教育者在各类学校内所接受的各种教育活动,是教育制度重要组成部分。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成都郫都区随迁子女入学咨询方式,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郫都区随迁子女入学咨询方式
1、若申请人办理了居住积分且居住积分达11分及以上(其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10分,合法稳定居住指标或累计居住指标不低于1分)但未入户,则申请人只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
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3)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信息。
2、若申请人未办理居住积分或居住积分未达标,则申请人需出示下列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⑴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成都市居住证》(成都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⑵申请人及其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相关材料;
⑶申请人与郫都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郫都区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的相关材料);
(4)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本市连续依法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12个月的清单(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2020年5月1日,申请人已在郫都区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材料。
受理步骤
第一步:准备材料(根据本细则“提交资料”规定,申请人4月底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二步:材料初审阶段(5月的工作日,申请人将材料送到各街道或镇的.登记点进行申请登记和初审)。
第三步:材料复核阶段(6月,由各职能部门对初审材料进行复审)。
第四步:发放通知书(7月第三周工作日,各登记点对通过审核人员发放《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
第五步:学校报到(8月第四周的工作日,通过审核人员持《成都市流动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通知书》、户口簿、《原学校就读证明》到安排的学校报到,完善入学手续。
学位安置
流动人员随迁子女的学位安置,根据申请人情况,结合我区各学校学位空余情况进行统筹安排;部分街道(镇)公办教育资源紧缺的,统筹安排到区政府委托的民办中小学或临近街道(镇)的公办中小学就读。
其他
(一)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每学年集中受理一次。
(二)已在郫都区享受政策统一安排就学的流动人员随迁子女小升初时,须按上述规定提交申请。居住地未变更的,按2020年的小升初政策执行;居住地跨行政区域变更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就学。
(三)在入学安排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证件、证明和其他材料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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