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玉指丽人美甲店加盟合同
甲方:电话:
乙方: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诚信合作”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1、甲方将玉指丽人美甲店加盟于乙方。 甲方拥有注册商标的所有权。
乙方交给甲方加盟费 元。
试用期限为一年,并每年交甲方加盟店管理费元,如果乙方要将美甲店转让别人,另一方不得再使用这个品牌。如果在继续使用就要按甲、乙双方签订的合同继续交管理费用。
2、甲方为乙方提供货品,员工培训,店内促销方案,乙方可以定期来甲方美甲店培训,甲方不收取任何培训费用,培训如须买产品,乙方自行解决。
3、乙方必须按合同规定好好经营,不得恶意压价,不得拖欠员工工资,如有违规,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4、甲方会按乙方要求定期为乙方店内员工培训,时间由甲、
乙双方来定,乙方为甲方培训老师提供正常吃住,不管工资。
5、合同期限以签字之后开业算起,期限为一年内有效,合同期满后,重新签字管理合同,期限也为一年。
本合同未尽事宜部分,双方应协商解决并制定补充协议。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篇二:幻彩美甲店入股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诚信、友好、互助的原则,签订本人股合同,甲乙双方均得按以下条款执行双方职责:
履行此约:
一、入股时间:自2013年8月1日至2017年7月31日,共计4年,地点位于高北门温州大厦底。
二、入股金额:乙方出资2万元人民币计股。
三、入股金资计算,按人民币20万为总资产(以签约当日起算计)共计100股(此为原始股),甲方占股90%,乙方占股10%。
四、合伙双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甲方负责店内经营,每日统计店内营业状况,绘制营业额表和进货表,乙方有权利知道,并双方信息一致。
1、纯利润分红:每月总业绩扣除所有一切费用后,是当月纯利润,有多少利润(纯利),即次月20日发放到乙方手中(但乙方半月或半月以上不在店内上班则当月无分红)。
2、债务承担:如在合伙期间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各自 投资比例负担。
五、出现下列事项,合伙终止
1、合伙期满(并退还乙方出资的2万元股金)。
2、合伙双方协商同意。
3、因天灾、国家政策或拆迁等原因造成店面无法经营,各自承担损失并解除合同,并按股份比例处理资产。
4、乙方如中途需退股,则前期投资2万元资金归甲方所有,并终止合同。
六、合作期间创立的品牌等属于甲方持有,甲方投资为大股东,资产拥有权、转让权、决策权的一切权限始终归甲方所有。
七、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月业绩帐,由甲方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
八、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发表权。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比例进行,合伙经营累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人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的债务。
3、乙方合同期必须在岗工作,如不是在岗工作,甲方有权与乙方解除合同,并不退还乙方出股的2万元股金。
九、禁止行为
1、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本合伙竞争的业务。
3.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与本合伙人进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人的利益。
十、合伙经营期间,合伙人均不得退股,如乙方违约,则前期投资2万元股金则归甲方所有。
十一、有效时间:本协议双方签字即生效,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一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补充: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篇三:美甲合作经营协议书
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乙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合作事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基础上,双方就投资开办、经营 美甲项目 事宜,达成如下协议,并共同遵照履行:
一、合作期限
1、合作期限为年月日至月日。
二、合作模式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提供经营场地,场地位于美容美发店。
2、甲方负责招募和提供美甲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对甲方销售、服务人员或其它甲方指定人员提供相应产品的培训、技能培训并提供相应资料。培训时间及方式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3、甲方提供工作所需要供应的水、电、电脑等工作办公设备。
4、甲方负责详细记录每位客户的消费详细资料、客户信息等。
5、甲方根据客户要求,有权要求乙方定期更新产品,并留有一定数量的库存。
6、美甲店的经营管理主要由甲方负责,乙方对美甲店的经营策略、发展思路、可提供意见和建议,乙方的意见和建议是否被采纳,由甲方决定。
7、美甲店的财务管理及结算,由甲方负责。正常的进货、出货,日常的经营开资,由甲方亲笔签名或其委托的人签名方可支出。
乙方义务和权力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经验收合格的美甲产品,并配合甲方完成相关检验、测试工作。
2、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美甲所需工具、器具和相关辅助器材,并保证质量验收合格。
3、乙方负责及时对其所提供的美甲产品进行更新、维护和管理。须经甲方同意后,才可以更换产品。不得擅自在甲方店面使用未经协商的新产品。
4、乙方应在产品提交甲方测试之前,按甲方要求提供完整的产品说明资料及测试结果。乙方确保其提供给甲方测试验收的产品已通过乙方自身测试验收。
5、乙方定期(至少每月一次)免费向甲方提供美甲技术培训,培训时间及方式由甲乙双方进行协商。
其他说明
为提高业绩,双方可就美甲业务整体的市场策划、推广、媒体宣传等,提出双方意见和文案,协商确定其产品的优惠定价、折扣比例等方可推广活动。
三、合作期间的出资及出资方式
1、美甲项目可直接进入甲方已装修好位于青秀路9号盛天茗城地下室I区II区32号的伯爵美容美发店。
2、乙方提供所需美甲产品及美甲工具及辅助器材,次费用由乙方
自行承担,不纳入合作期间的核算成本。
四、利润分配及亏损分担
1、美甲店在合作期间,即合同签订正式入驻店营业开始,每月利润分配一次,利润分配双方各按50%所得,分配时间为次月10号前。
2、利润为扣除当月月初至月末期间所产生人工成本费、人员工资及因美甲过程所损耗甲方店里的固定设备费、维修费、以及培训期间所产生的费用等相关费用。
3、乙方在经营美甲店的过程中,如果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对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美甲店因经营不善、生意惨淡,最终导致亏损的,甲乙双方各承担50%的责任。
五、禁止行为
在合作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可随时终止合作并承担相应的损失。
1、未经双方一致同意,禁止任何一方私自以美甲店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2、禁止任何一方经营与美甲项目有竞争的业务。
3、任何一方不得以美甲项目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
4、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美甲项目的财产,也不得转让自己的出资份额。
六、合作终止及合作期满后的事项
在合作期间,如果出现以下情况,任何一方违返以下约定的,并给美甲店造成损失的可随时终止合作并承担相应的损失且应向对方赔
偿违约前累计月度分红总数10%的违约额。
1、甲方违反美甲店财务管理制度,造成账目不明,混乱,做假账的,给双方造成损失的。
2、因乙方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客户投诉或至店面造成损失的。
3、合作期满后,双方可以继续合作。如果期满没有续签或重签合作协议,任何一方又没有提出要终止合作,则双方按本合作协议的约定继续履行相关的权利义务。如果期满双方有重新签订合作协议,则双方按新协议来履行。
4、合作期满后,任何一方可以要求终止合作,并且双方不再接营美甲项目的,对美甲项目的债权债务、固定装修、固定资产进行折价,然后按50%比例进行分割。
七、解决争议方式
双方发生争议后,应共同协商,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民法院起诉。
八、本协议自签字之时生效。
九、本协议若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补充或修改,并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