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承建甲方 层民用楼房,面积大约在 平方米左右,每平方米 元,总造价为 元(大写: ),承建方式 ,竣工验收后,按实际建筑面积付款,特定如下协议,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基础为井桩基础,共计 个井桩按图纸施工,建房规格 米,共分为 间门面;室内带 个楼梯.正负零按现场确定,底梁以上混凝土必须用水泥进行施工,砌墙抹灰用325#水泥进行施工。
二、电路:每间房一开两插一灯泡,电线为众邦4平方铜芯线为主线,和插座线照明线为2.5平方铜芯线,由乙方完成。
三、本工程不包括涂料,确保水、电、路三通,由甲方提供,按期施工,施工期间如有特殊原因由甲方出面解决。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经甲乙双方协商,工期为 个月(除下雨天),从开工之日算起,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规范施工,未注明处,按图施工,甲方按照工程合同付款,有工程款不到位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在施工期间积极配合甲方合理的建议,规范施工,安全事故全部由乙方负责。
五、付款方式:经甲乙双方协商,乙方进入现场由甲方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的材料款,一层打混泥土前付乙方总造价的 %,二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三层打混泥土前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外墙粉刷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内粉完工后付给乙方总造价的 %,其余部分交工后一次付清。不能拖欠民工工资。
六、附注条款: 。
本协议一式二份,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时间: 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