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态文明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意义
(一)生态和谐是构建和谐社会的资源保证
自然环境为人类生产和生活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是人类提供生存所需的基本资料。但在一定的生产力发展条件下,自然环境所能提供人类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也是有限的,地球上的各种矿产资源、能量、空气、水和人类赖以生存的食物都有是有限的。应当说在环境容量的阀限以内,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会保持在一种较为和谐的状态,自然资源不会出现匮乏,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也不会破坏自然界的整体平衡,各种污染也不会超出自然因子的自净能力等等。反之,一旦超出这个阀限,那么人与环境之间的关系就会发生恶变,人破坏环境、环境又惩罚人的因果报应就会出现。人类在一定生产力发展条件下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严格控制在自然资源允许的限度内,如果超出这一限度,必然造成对自然资源的破坏和环境质量的下降,生态就失去和谐。
(二)生态和谐是社会持续和谐发展的必然要求
和谐社会的构建需要经济的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和谐社会还必须而且应该是持续发展的社会。改革开放三十年来,中国经济获得了快速发展,但在发展观上,我们误入了“经济增长论”的歧途,把发展等同于单纯的经济增长。受这种发展观的影响,人们只注重发展经济,追求经济效益,而不注重生态效益和社会整体效益;只追求GDP,而把生态置于脑后;只关心眼前利益,而不关心长远利益;只注重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而不注重其生态价值。这种影响的必然后果是:生产过程中只追求产值和利润,而不顾“三废”处理,这必然会造成对生态环境的污染;只顾经济效益,而不顾生态效益,必然导致生态平衡的破坏;只注重自然资源的使用价值,而不注重其生态价值,必然放纵人们对自然资源的胡乱开发和浪费使用,造成资源匮乏;只顾眼前利益,而不顾长远利益,必然造成毁林开荒、毁草开垦、围湖造田等短期行为,最终必然导致发展的不可持续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更是无从谈起。
二、和谐社会的构建中的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径
(一)加强全民的生态文明观教育———和谐社会构建的思想保证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现实一再证明,人类的每一个行动后面几乎都有一个推动这一行动的“情感”,而“情感”后面又有一个“思想”或“观念”。要提高全民族的生态意识,树立先进的生态文明理念,首先要进行生态文明观的教育。从现状来看,中国的多数人对于环境问题的客观状况缺乏真正清醒的认识,市场经济的趋利性诱发一些企业和个人只顾赚钱,不顾环境。公众生态意识差形成的生态漠视,影响了生态环境,从而影响了和谐社会的构建。通过加强全民的生态文明和生态道德教育,一方面,人们通过学习生态自然观、生态伦理观、生态价值观、生态消费观以及生态人口观等知识,真正了解认识到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人与自然应和谐相处,使人们在思想意识上,从传统道德观向生态文明道德观转变,提高对生态环境的道德意识,树立对自然的道德关怀。另一方面,有助于唤醒人们的危机意识,特别是要从历史上已经发生的危机中学习吸取经验,在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能够自觉保护自然环境、维护生态平衡,把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自然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并把它作为人类对自然界应履行的道德义务与责任。这样通过唤醒人们的生态文明意识,尊重和热爱大自然,尊重自然生态规律,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二)发展循环生态经济———和谐社会的经济保证
实现人与自然的生态和谐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首先要发展。但粗放式经济发展方式造成的生态矛盾,严重制约了和谐社会的构建。面对严峻的生态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摒弃传统的工业文明,建设符合现实需要的新型文明———生态文明,发展循环经济。循环经济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通过科学合理的设计,废料循环再利用,变废为宝,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它可以提高原材料的使用率,降低物质生产对自然资源的消耗速度,清洁生产,减少污染和浪费。具体说就是发展经济要与自然相协调,使资源的消耗速度不超过替代资源的开发速度,实现资源的循环或重复利用,将污染物的排放量控制在自然系统自我净化能力的阈值之内。经济发展中只有追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一体化,走“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的新路,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的生态经济,实现经济与环境两个纬度的结合,既要发展经济也要减少环境影响,以最大限度利用进入系统的物质资源,实现经济增长与物质消耗和环境退化的“分离”,提高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利益和环境利益,才能使经济系统与自然生态系统的物质关系趋于和谐,资源能得到多次利用,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实现和谐社会的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人与自然和谐的基础上达到人与人、人与社会的高度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然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才能让我们的家园天蓝、地绿、水净,建成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