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水利工程投资管理的现状分析
近年来,我国严格区分政府投资项目和非政府投资项目,两类项目实施不同的管理。针对政府投资项目,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和《招标投标法》,实施严格的管理程序。针对非政府投资项目,则强调市场调控,政府只管秩序、安全。此外,将政府投资工程进一步区分为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实施不同的管理。对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对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实施集中的专业化管理。
(一)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
对经营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政府可以采取一定的投融资手段参与建设;对于社会效益大的项目,政府可以通过资本金参股的方式提供资助和支持;对于市场可以自行解决的项目,财政不再安排资金。目前我国针对经营性真股份投资工程,主要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由政府相关专业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国有独资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多数项目采用投资公司的形式,由项目法人充当项目业主,自己担负项目法人的功能。采用项目法人责任制,采取政府特许权管理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或者政府购买服务等支出方式,具有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的好处。在采用这些管理方式过程中,必须建立严格的风险评估和风险应对等机制,增强企业履行合同的法律意识。
(二)非经营性政府投资工程
对于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我国依然采取的是传统的建设管理模式,由建设单位提出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经政府计划部门审批,确定投资额度和年度投资计划,财政部门下拨建设资金,再由建设单位组织基建单位进行建设。在这种投资管理模式下,投资方与建设方分离,作为投资主体的政府并没有直接参与项目的建设过程。通常这种模式下的建设单位大部分是非营利的社会公共管理或服务部门,技术和管理都有不足。最后,建设单位自然而然成为项目建成后的使用单位,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存在追逐自身利益的倾向。
二、水利工程投资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项目决策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项目投资决策阶段,主要进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论证和投资估算工作,这些工作队建设工程的造价以及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经济效益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是项目投资控制的重要阶段。在项目的决策阶段,我国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可行性研究工作上。一方面,现有的经济管理体制下,投资者不承担投资风险,因而搞好可行性研究的主动性差,又由于咨询单位隶属于行政管理部门,受到本位主义的影响,容易高估效益低估投资,使得可行性研究工作难以达到预定的目的;另一方面,由于可行性研究工作时间短,缺乏备选方案,容易出现决策失误,而一旦出现决策失误,后期再完善的控制与管理也无法弥补损失。
(二)项目设计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
项目决策阶段之后,就进入项目的设计阶段,设计阶段也是投资控制的关键阶段。但是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目前设计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首先,设计人员风险意识很高,相比项目的投资额,更加注重项目的安全,从而保守设计,缺乏应有的创新,有些设计单位为了多拿设计项目,往往照搬以前类似工程的设计经验,不能贴近实际工程,后期设计方案的变更必然造成投资偏离情况的出现;其次,大量的水利工程项目缺乏对设计方案的优选,没有大力推行限额设计,建设单位只重视技术上的可行性,忽视经济上的合理性。最后,由于新材料、新设备的.不断涌现,工程造价的约束力降低,造成预算和结算的差距不断增大。
(三)工程造价测算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现行的工程造价测算类型主要有投资估算、设计概算、项目管理预算、完工结算以及竣工决算等。
1.在投资估算和设计概算过程中,有的投资方为了项目尽快上马,缺乏应有的严肃性,人为降低投资额。另外,投资估算所选用的数据有时误差较大,致使投资估算缺乏相应的准确性,进而让施工企业背上了沉重的包袱。
2.目前,在项目管理预算中存在高估的情况。项目管理预算的编制往往根据工程建设情况、分标项目,遵循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对初步设计概算各单项的量和价进行合理的调整,从而有利于在建设过程中对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控制。
3.完工结算和竣工结算。完工结算时施工单位与建设单位对承建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竣工结算是建设单位向国家或项目法人汇报建设成果和财务状况的总结性文件。从成本角度看,完工结算只是承包合同范围内的成本,而竣工决算是完整的成本。
(四)工程招投标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
目前,在我国工程招投标过程中存在投标串标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其目的是为了挤掉其他竞争对手,但结果往往使得招投标双方利益受损。另外,在项目管理上也不尽完善。从投标方投标文件来看,项目管理团队强大,但是中标之后,实际到岗人员很少,多报少出的管理状况往往会造成项目管理上的混乱,导致承诺的目标难以达到。
(五)工程实施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
在工程实施阶段的问题主要存在于工程变更中。首先,工程变更通知的内容只描述变更项目的内容、范围和数量,不确定变更工作的具体费用。其次,目前在施工过程中变更比较随意,通常由于业主要求加速或工程师的现场指令而变更施工,变更缺乏制约程序。此类变更如果不加强控制,对控制工程造价将产生极为不利的影响。
(六)工程竣工结算阶段存在的问题分析
施工单位在编制结算书时有意加大工程量或巧立名目,提高取费标准,主要有以下几点:
1.违反工程量的计算规则,重算、多算或少算工程量。例如,违反规定,混淆各分项工程的界限,重算工程量,应扣除的工程量不扣除,应该合并计算的工程量分开计算,定额中已经包含的内容另计工程量等等,名目繁多。
2.违反定额规定,多计工程直接费用。例如,不同规格的分项工程,工程量混合计算造成高套定额,自行提高定额单价,任意提高材料的消耗量,多算钢筋调整量,加大钢筋砼的含钢量,结构相似而定额分别定价,就高不就低。
3.违反取费规定和标准,乱计取费。例如,材料差价计算不准确,同一个工程不同专业按其中一个专业同时取费,随意套用取费基数多取费用等。
三、结语
尽管我国水利工程投资管理中存在一些问题,但是随着对项目投资控制的加强与对投资控制管理措施的强化,可以看出,我国水利工程投资管理体系正在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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