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有没有观赏性?这是一个需要辨证看待的问题。实际上,凡是诉诸人的视觉的东西,一般都具有观赏性,大到美丽的自然风光,社会中的人事活动,小到蚂蚁搬家,滴水穿石,都具有一定的观赏性。只是可观赏的程度不同的罢了。夫妻打架,邻居吵口,为什么常常有人围观?甚至于围得水泄不通?就是因为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人长了眼睛,总希望能看点什么新的东西,看点自己原先没看过的东西。于是,新奇的东西,人们希望一睹为快,罕见的东西,人们急着一饱眼福。以至于当年有的人,吃饱了无所事事,专看中国人被枪毙,甚至被外国人枪毙。当然,这是鲁迅先生当年所严厉批评过的国民陋习。
扯得似乎有点远,但因为关乎观赏性,还是有这必要。
如此看来,语文教学具有一定的观赏性,那是不言而喻的。
我们可以把它与舞台艺术相比较。因为舞台艺术具有观赏性,已经是无可争辩的事实。
语文教学有场景,这一点与舞台演出类似。任何一堂语文课,总是在一定的地点,一定的时间,一定的具体场合下进行的。这场景,不论是山间还是河旁,也不论是操场还是教室,他们都是具体的场合。最重要的,他们是一群人在一起。而人是有情有意,有喜怒哀乐的,人与人之间的任何举动,任何表情的表露,都会产生一定的情景,具有一定的“场”的特点。舞台演出又何尝不是这样?顾名思义,舞台演出,总离不开具体的舞台,哪怕是街头,或者田间地头,虽然没有刻意准备,专门搭建,但演员演出的哪个具体的地点,人们总是把它当作舞台来看的。至于一定的时间,那更不用多说。因为任何演出,总是在某一具体时间中进行的。有演的,就有看的,也就有了一的场景。
有人的活动。语文教学,有人教,有人学,就有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和对话,而有交往,有对话,就表现为一定的发展,或是人的表情有起伏,或是语言有交锋,或是之间有合作。总之,在一节课的过程中,不论是老师还是学生,他们都是在一定量的活动中推进这个过程的。而有活动,就有观赏性。象老师的一段语言的叙述,学生之间,或学生与老师之间的一段争论,都是值得看,值得欣赏的。特别是现在,有的老师大胆创新,把电视节目中的一些形式引入课堂,就更增强了它的观赏性。例如,有位老师在上初中教材《吾家有女初长成》一课时,采用了中央电视台的著名栏目“实话实说”的形式,请一位同学扮演课文作者,另一位同学扮演作者的女儿,老师自己则充当“实话实说”节目的主持人,让她们实话实说。活跃了课堂气氛,具有较强的观赏性。舞台演出中演员的活动,就更不必说,人物的对话,甚至对打,都推动了剧情的发展,其观赏性就不必多说。
有人的形象。关于教师的形象,现在已经提到了比较重要的程度。对于教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形象,近年来,相关的探讨也不在少数。我们仅从若干年前师范院校招生对残疾考生的态度,就可以反映出。当时,有很多学校就明确规定:不招收残疾学生。这就是为了保证教师队伍有一个良好的形象。几年前,有的地方在招聘老师时,对身高的规定,规定低于某一标准的,一律不聘,都是为了维护教师的形象。至于工作中老师应该有怎样的穿着打扮,那就更是形象问题了。这些都是直观的形象,人们一眼就能看见的外表形象,对于美丽的形象,任何人都希望多看上几眼,对于丑陋的、不美的形象,人们也希望少看几眼,这同样都是人之常情。至于在上课过程中,由教师的内在素质,言谈举止所表现出来的形象,就更具有内在的美或者丑,观赏性也是客观存在的。
舞台演出,也具有两种性质的形象。一种是演员的外表形象,一种是演员所塑造的舞台形象。对于前者,这些年来,演员的形象基本上是越来越漂亮,女演员大多都是天生丽质,给人留下深刻的影响。至于演员们所塑造的舞台艺术形象,也都有着较强的观赏性。即便是那些具有各种身体缺陷的`舞台形象,象《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中的保尔·柯查金,就是这类形象的典型。不仅具有观赏性,而且影响了我国整整一代人。
语文教学,作为以培养学生的语文素养为核心的教育课程,从客观上来说,有着一定的观赏性,但观赏不是目的,不具有目的性,这同样也是客观事实。
在《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中,有这样的规定“语文课程应致力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表明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是语文教学的主要目标。在“语文课程标准”的“总目标”与“阶段目标”中,从头到尾,根本没有把语文课堂教学的观赏性列入其中。这就更加深刻地告诉我们:观赏性不是语文教学的目的。
实际上,在具体的语文教学实践中,从课前的准备来看,没有谁会把观赏性作为课堂教学的目的而写入教案,全国各大教育出版社出版了那么多的语文教学参考资料,恐怕也没有谁看见过在教学目标的表述中,存在着“观赏性”之类的文字。再从老师们的日常语文教学来说,如果我们去问一问:“您的教学是为了给人观看吗?”被问者肯定会对你的提问表示疑惑或不解。为什么?因为在老师们看来,这肯定不是一个内行人士所提的问题。在他们的眼中,教学就是教学,与观赏不能直接相等。
从语文教学的内容来说,也决定了它不一定就有观赏性。既然语文教学培养的是学生的语文素养,而语文素养是一个综合性的概念,包含的因素比较多。但其中的很多因素,在教学过程中,是很难诉诸人的视觉的。比如写作能力的培养,其中的每一个步骤,都有可视性吗?不一定。象谋篇布局,就是一个心理过程,一篇文章怎样开头,怎样过度,怎样结尾,如果不写在纸上,看得见吗?记得北师大教授刘锡庆就说过这样的话:写作,能说得出的,能教给学生的,作用不大;而说不出,又很难教给学生的,恰恰是起作用的。这就道出了写作教学的真谛,也是一个成功写作者的经验之谈。尽管人们想方设法,使许多不可视的教学内容变得看得见,甚至也摸得着。象实物教学、图片教学、多媒体的运用,可以说,它们都在一定程度上增强的课堂教学的观赏性,把文字的描述变成了可视的形象,把抽象的内容变得形象化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进步。但不可否认,到现在为止,并没有谁把课堂上实物用得最多,图片用得最频繁,多媒体用得最多,作为一堂好课的标准。相反,很多人还对当前优质课教学中滥用多媒体的现象进行了批评。认为,并非多媒体用得越多越好,而应该适可而止,恰倒好处。而且,更进一步,很多人还认为应该适当依靠老师的言语进行有效引导和启发。例如,初中课文《皇帝的新装》一文,有的老师就运用了多媒体课件,把课文的主要内容,用10张图片的形式呈现给学生。表面看来,可视性是增强了。但不少听课者反而觉得不如老师用语文引导学生通过自己的想象去理解、感悟的效果。学生呢?当堂课上,他们兴趣激增,并议论纷纷。可是,课后他们就发现,多媒体所展示的人物形象,与他们脑子里的人物形象不同。对于初中学生而言,他们就可能舍异求同,削足适履,放弃自己的想法去适应老师思路。这样的教学,可以说是适得其反,与教学目标南辕北辙。
舞台演出就恰恰不是这样,它主要以观赏性为目的,甚至是唯一的目的。每一场演出,他们都是把能否吸引观众的目光作为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导演并没有把参加演出的演员,通过一场演出,他们的技艺提高了多少作为演出成功标准。语文教学恰恰就在这一点上与舞台演出有着本质的区别,它是把学生的语文素质提高了多少作为最主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一堂课,即便是观赏性再强,如果学生的语文素质没有得到应有的提高,那也是白费功夫,也是一堂失败的课。
当前,在我们语文教育界,有一种不良的风气,就是有一少部分人,把教学的观赏性作为评价一堂课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个别的,甚至走到极端,去片面追求课堂上的观赏性。虽然,在所有比赛的评价标准中,我们都看不到有观赏性那么一条。但不可否认的却是,在实际的操作中,却有人这么做了。“楚王好细腰,过中多饿死。”“上行之,下必效之。”为什么我们的一些优质课越来越看重形式?不能说与这种注重观赏性的评价无关。为什么有个别曾参加过全国性大赛并获过大奖的老师会说他在上公开课、优质课的时候,感觉到不是他自己?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他是为评委而上课,为观赏而上课。说得不客气一点,这种为观赏而上的课,为评委而上的课,是一种课堂教学的异化。
所以,语文教学有观赏性,但不能唯观赏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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